全景網3月2日訊 閩燦坤B(200512)周一晚間發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被認定為福建省201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日期為2014年10月10日,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三年。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后,漳州燦坤將連續3年(2014年-2016年)繼續享受企業所得稅征收標準由25%降低為15%的政策優惠。以上稅收優惠政策不影響公司2014年度已披露的經營業績。
漳州燦坤于2008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三年),并在2011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有效期三年)。本次漳州燦坤獲得本次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系重新認定。(全景網/陳祎)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3-03/1200662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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