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4年12月26日
●債券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
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于2009年12月28日發行的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4年12月29日開始支付自2013年12月28日(起息日)至2014年12月27日期間的利息。根據本公司《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09瑞貝卡
3、債券代碼:123003
4、發行總額:人民幣3億元
根據《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所設定的公司債券回售條款,“09瑞貝卡債”持有人可按規定在回售申報日(2012年10月29日)對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9瑞貝卡債”申報回售,根據《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09瑞貝卡債回售申報情況的公告》,此次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40,000手,回售金額為40,000,000元。本公司已于回售資金發放日(2012年12月28日)對有效申報回售的“09瑞貝卡債”回售本金及應計利息額完成資金清算交割,并于2012年12月28日申請注銷該部分“09瑞貝卡債”,故目前本公司存在的有效債券為人民幣2.6億元。
5、債券期限:6年(含發行當年)
6、債券利率:票面利率7.20%
7、利率上調選擇權:發行人在本次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第3年末可選擇上調本次公司債券后續期限的票面利率。
8、計息期限(存續期間):自2009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27日止。
9、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公司債券的發行首日,即2009年12月28日。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內每年的12月28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債權登記日:2010年至2015年每年12月28日的前一個交易日為上一計息年度的付息債券登記日。
11、付息日:2010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2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12、資信評級情況:2014年5月,經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跟蹤評級,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維持為穩定。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0年6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市交易。
14、債券受托管理人: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7.20%。每手“09瑞貝卡”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72元(含稅)。
1、本期債券二級市場現券交易實行T+1日逐筆全額結算,即當日買入債券的投資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下一交易日日終將交收成功的債券登記至投資者賬戶。
2、本期債券本次付息最后交易日為:2014年12月25日;權益登記日和除息日為:2014年12月26日。最后交易日買入并在權益登記日日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投資者享有本期債券利息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買入的投資者不享有兌息權。
三、本次付息債券登記日及兌息日
1、本次付息債券登記日:2014年12月26日
2、本次兌息日:2014年12月29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4年12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09瑞貝卡”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七、關于向非居民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于持有“09瑞貝卡”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等非居民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和《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后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后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八、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
1、發行人
公司名稱: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有全
地址:河南許昌縣瑞貝卡大道666號
聯系人:胡麗平
聯系電話:0374-5136699
傳真:0374-5136567
2、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稱: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軍
辦公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10號中原廣發金融大廈
聯系人:李建新、劉驍
聯系電話:0371-65585677
傳真:0371-65585677
3、托管人
公司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人:徐瑛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電話:021-68870114
郵編:200120
特此公告。
河南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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