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方正證券今日晚間公告,公司于12月10日收到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公司股東政泉控股于12月5日以股東知情權糾紛為由向該法院起訴公司,法院已于12月5日受理,并將于2015年1月21日開庭審理。
公告披露了政泉控股的訴訟請求,要求判令方正證券提供2014年8月11日以來的公司股東名冊、歷次股東會會議記錄、股東代表會議簽字文件及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董事會議簽字文件及董事會決議;公司的全部財務賬目、會計憑證以及財務會計報告;要求判令方正證券董事會自即日起自董事會、監事會改選完畢前,停止一切董事會會議、停止對外發布任何與改選董事會、監事會無關的決議;要求判令方正證券承擔訴訟費用,并賠償經濟損失125.55萬元。
方正證券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本次訴訟尚處于起訴受理階段,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無影響,對本公司期后利潤的影響目前尚無法判斷。
知情人士透露,本次訴訟事件緣起自方正證券兩大股東北大方正集團和政泉控股近期的爭端,輿論普遍猜測,政泉控股意圖奪取方正證券控制權。政泉控股謀求知情權,其提出訴求的程序及所提的要求是否合法合規,值得商榷。
對于政泉控股的上述訴訟請求,記者也向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冰進行了咨詢,胡律師表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露”,政泉控股單方面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上述資料,不具合理性;而訴訟請求中涉及的提供全部財務賬目、會計憑證等商業機密性文件,以及暫停董事會活動、賠償損失均無法律支持。政泉控股的各項請求影響到上市公司的經營自主性,上市公司可以予以拒絕。
而關于股東名冊的問題,一位長期從事證券事務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中“證券發行人查詢業務”部分所示,“除因召開股東大會、基金持有人大會、權益分派、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交易異常等情形需要查詢股東名冊外,證券發行人應嚴格控制PROP查詢、復制、下載股東名冊數據的操作,加強對查詢權限使用情況的稽核檢查,防止股東名冊資料泄露。”故方正證券作為上市公司,有義務對股東名冊嚴格保密。
上述知情人士認為,股東享有知情權,但也應在合法合規合理的基礎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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