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基本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物價局下發的《河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冀價管[2014]95號)(以下簡稱“《通知》”)。主要內容為:為進一步疏導燃煤發電機組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矛盾,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908號)規定,決定適當調整我省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內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將省內南、北電網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下同)分別降低0.82分錢、0.87分錢,關停機組替代上網電價、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自用有余上網電價,以及張河灣抽水蓄能電站抽水電價同步調整。南、北電網燃煤發電機組調后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分別為0.4234元、0.4141元。
(二)上述降價空間主要用于疏導脫硝、除塵環保電價矛盾,對脫硝、除塵排放達標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分別支付脫硝、除塵電價1分錢和0.2分錢。
(三)以上電價調整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
(四)電價調整后,發電企業、煤炭企業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營造煤電行業良好的經營環境,將發電用煤價格維持在合理區間,防止過渡下跌,促進煤電行業協調發展。發電企業應按規定運行環保設施,做到達標排放,接受社會監督。電網企業應及時支付環保電費,不得拖欠發電企業環保電費資金。
(五)為逐步規范我省燃煤機組上網電價不統一問題,今后對燃煤機組上網電價調整,將本著向標桿上網電價拉齊的原則,通過差別化電價調整,逐步實現全省燃煤發電機組“同網同價”。
本次電價調整后,公司熱電二廠6-7號機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669元;熱電二廠1-4號機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652元。熱電三廠1-3號機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502元。
二、 對公司的影響
據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此次電價調整預計減少公司2014年度凈利潤約450萬元。
三、備查文件
《河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冀價管[2014]95號)
特此公告
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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