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05證券簡稱:四環藥業公告編號:2014-009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和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4年2月8日上午10:00
2、召開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3號東潤時代大廈8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5、主持人:賈晉平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2人,所持有股份51,975,000股,占公司總股份數的55.75%,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賈晉平先生(代表股份47,179,829股)、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代表趙寶駿先生(代表股份4,795,171股)。公司董事賈晉平先生,董事、總經理兼董秘呂林祥先生,監事徐建新女士 ,財務總監張睿先生列席了本次會議;公司聘請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王冠、羅超律師出席本次會議的見證。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以及參與表決股東人數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由賈晉平先生主持。出席會議的全體股東經過認真審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會議以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劉逸榮、劉瑞深、蔡淑芬、江波、呂林祥、徐寶平、呂霞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其中呂霞為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
1.1、選舉劉逸榮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2、選舉劉瑞深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3、選舉蔡淑芬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4、選舉江波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5、選舉呂林祥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6、選舉徐寶平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1.7、選舉呂霞為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表決結果:本議項獲得有表決權股份半數以上同意,該議案審議通過。
2、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會議以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趙金會、趙寶駿、牛坤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
2.1、選舉趙金會為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2.2、選舉趙寶駿為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2.3、選舉牛坤為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表決結果:本議項獲得有表決權股份半數以上同意,該議案審議通過。
3、審議《關于聘任中審華寅五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表決結果:本議項獲得有表決權股份半數以上同意,該議案審議通過。
4、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 51,975,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表決結果:本議項獲得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該議案審議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王冠、羅超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2月8日
證券代碼:000605證券簡稱:四環藥業公告編號:2014-010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環藥業”、“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2014年1月28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于2014年2月8日11時30分在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3號東潤時代大廈8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推舉董事劉逸榮主持會議,本次應參會董事7人,實參會7人,5位監事列席。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認真討論并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劉逸榮女士為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同意選舉劉逸榮董事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為止(劉逸榮女士簡歷詳見附件)。
二、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劉瑞深先生為公司總經理、江波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長劉逸榮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劉瑞深董事兼任公司總經理、江波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為止(上述人員簡歷詳見附件)。
三、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劉裕輝先生、張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趙永艷女士、劉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張志東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根據公司總經理劉瑞深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劉裕輝先生、張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趙永艷女士、劉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同意聘任張志東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為止(上述人員簡歷詳見附件)。
四、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王萍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同意聘任王萍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為止(王萍女士簡歷詳見附件)。
五、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唐延芹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選舉唐延芹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唐延芹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
鑒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已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已辦理了相關資產交割和股份轉讓手續,公司的資產、經營業務及股權結構將發生變化,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擬變更名稱及證券簡稱,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擬由“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渤海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Bohai Water Industry Co., Ltd.”,公司將向有關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變更工商登記申請材料,最終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公司名稱為準。
本次變更由股東大會批準后,授權公司董事會具體辦理名稱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公司證券簡稱擬由“四環藥業”變更為“渤海股份”,最終證券簡稱以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批準后為準。
本次變更由股東大會批準后,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辦理證券簡稱變更的相關法律手續及信息披露手續。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議案》。
鑒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已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已辦理了相關資產交割手續,公司的經營范圍將發生變化,擬進行如下變更:
公司擬將經營范圍由:生物醫藥、中西藥的研究開發;“歐力康牌玄駒口服液”保健食品的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的銷售(有效期以衛生許可證為準);醫療器械經營(產品范圍及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小容量注射劑、凍干粉針劑的生產(有效期限以生產許可證為準);對生物醫藥、中西藥、高新技術產業、房地產、旅游項目的投資;資產受托經營;資產重組及企業收購、兼并、轉讓的咨詢;經濟信息咨詢(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建筑工程機械設計;建筑裝修;起重機制造、銷售;經營本企業和成員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出口業務;本企業和成員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
變更為:城鄉公用基礎設施的投資、設計、建設、施工、經營管理、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水土環境治理和環保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施工、經營管理,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供水、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等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服務外包;水土工程項目承包;高新技術項目的開發、應用;資本投資管理、資產運營服務、投資策劃及管理咨詢(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
本次變更由股東大會批準后,授權公司董事會具體辦理經營范圍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為適應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后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已決定對公司名稱、證券簡稱進行變更,同時擬對《公司章程》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SIH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現修改為:
公司注冊名稱:渤海水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BOHAI WATER INDUSTRY CO., LTD.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完善企業經營機制,籌措發展資金,實現資源優化組合,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主體。
現修改為:
公司的經營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主經營,努力提高經營業績,不斷增強公司的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使全體股東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股份公司得到穩定而快速的發展。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物醫藥、中西藥的研究開發;“歐力康牌玄駒口服液”保健食品的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的銷售(有效期以衛生許可證為準);醫療器械經營(產品范圍及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小容量注射劑、凍干粉針劑的生產(有效期限以生產許可證為準);對生物醫藥、中西藥、高新技術產業、房地產、旅游項目的投資;資產受托經營;資產重組及企業收購、兼并、轉讓的咨詢和經濟信息咨詢(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建筑工程機械設計;建筑裝修;起重機制造、銷售;經營本企業和成員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出口業務;本企業和成員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
現修改為: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城鄉公用基礎設施的投資、設計、建設、施工、經營管理、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水土環境治理和環保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施工、經營管理,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供水、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等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服務外包;水土工程項目承包;高新技術項目的開發、應用;資本投資管理、資產運營服務、投資策劃及管理咨詢(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
(四)原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公司注冊地北京市。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投票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網絡投票系統參與投票,其身份由該等系統以其認可的方式確認。
現修改為: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原則上在公司注冊地召開,具體以股東大會通知為準。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投票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網絡投票系統參與投票,其身份由該等系統以其認可的方式確認。
上述《公司章程》修訂議案提交股東大會批準后,授權公司董事會具體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向股東大會申請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3】1481號和證監許可【2013】1482號核準文件,公司已辦理了相關資產交割手續,目前新股東股份正在辦理登記手續,未來股份登記到賬后,公司注冊資本將變更,針對變更注冊資本事項,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負責公司就更改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事宜向有關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本次募集配套資金以增資方式向全資子公司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用于投入募投項目資金的議案》。
根據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實際情況,為便于募集資金的使用,公司擬對本次募集資金以增資的方式向募集資金項目實施主體——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海水業”)提供用于投入募投項目的資金。
鑒于本次募集資金已到位,公司擬將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增資給濱海水業,分別用于投資天津市北辰區雙青片區北辰西道、七緯路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BT項目和大邱莊綜合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同時,濱海水業在渤海銀行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并與渤海銀行、獨立財務顧問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以增資方式提供的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用途未變更。
十一、以7人同意,0人反對,0人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23日上午10點以現場投票方式,在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325號,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詳見《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2月8日
附件:
1、唐延芹,男,漢族,1946年6月生,本科學歷,現已退休。歷任天津造紙公司宣傳科長、黨辦主任,天津市委財務部、市場部辦公室負責人,天津市委計劃工委副書記,天津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天津市泰達國際控股(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2、劉逸榮,女,1965年5月生,碩士學歷。現任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公司本次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黨委書記。曾任天津市水利局于橋水庫管理處財務科科長,天津市水利局基建處財務科科長,天津市水利局財務處副處長、處長,天津市水利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處長、黨委書記,濱海供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與公司或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在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處任黨委書記,與公司未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3、劉瑞深,男,1962年10月生,碩士學歷。現任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任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公司本次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黨委副書記。曾任天津市水利局基建處科長,天津市水利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副處長、處長。與公司或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在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處任黨委副書記,與公司未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4、江波,男,1973年10月生,本科學歷。現任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綜合部部長、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主任、董事會秘書。與公司或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5、劉裕輝,男,漢族,1964年5月生,碩士學歷。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天津市多源供水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兼任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公司本次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黨委委員。歷任天津市水利局通訊處計算機科副科長、科長、辦公室主任、副處長,天津市水利局引灤爾王莊管理處副處長,天津市水利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副處長。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在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處任黨委委員,與公司未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6、張志泉,男,漢族,1963年6月生,本科學歷,中國黨員。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公司本次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黨委委員。歷任天津市振津集團公司科長、副總經理。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在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處任黨委委員,與公司未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7、趙永艷,女,漢族,1971年11月生,碩士學歷。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天津龍達水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歷任天津市水利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目標管理辦公室主任。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8、劉景彬,男,漢族,1978年8月生,碩士學歷。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天津市潤達環境治理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歷任天津市水務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自動化監控中心主任、生產管理中心主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管理副總監。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9、靳德柱,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學歷。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歷任天津市水利局引灤入港工程管理處資源管理辦公室主任、天津市金灤酒店總經理、天津市德維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長。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10、張志東,男,漢族,1970年7月生,注冊會計師,本科學歷。現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歷任天津泰達水務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長,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運營中心主任。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11、王萍,女,1989年8月生,本科學歷。現就職于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證券部。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000605證券簡稱:四環藥業公告編號:2014-011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2014年1月28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于2014年2月8日13時30分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經全體監事一致同意,推舉監事馮文清主持會議,本次應參會監事5人,實參會5人,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并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選舉馮文清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主席,任期三年,自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監事會屆滿為止(馮文清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4年2月8日
附件:
馮文清,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天津市泰達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曾任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自來水公司工程技術部部長、凈水廠廠長、副經理、逸仙園公司經理。與公司的現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證券代碼:000605證券簡稱:四環藥業公告編號:2014-012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變更辦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因重組后業務發展需要,于即日起啟用新的辦公地址和聯系方式,現將新辦公地址和聯系方式公告如下:
公司辦公及通訊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325號
郵編:300381
投資者關系聯系電話:022-23916822
傳真:022-23916515
公司郵箱:dongmi@binhaiwater.com
公司注冊地址、公司網址保持不變,敬請投資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2月9日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唐延芹,作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和保證,本人與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四環藥業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內,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內,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1%以上的已發行股份或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內,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內,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屬企業、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與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仍處于禁入期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內,本人、本人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違反《公務員法》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其他列入依照、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機關、單位的現職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且擬在與本人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上市公司任職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且擬任獨立董事職務未按規定獲得本人原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后,且擬任獨立董事職務尚未按規定向本人所在黨委黨組(黨委)報告并備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擬任獨立董事,不屬于中央管理干部在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在原任職務管理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職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職不會違反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中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職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職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職將不會違反其他有關部門對于董事、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且本人未在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達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擬任職上市公司提供的履歷表中本人職業、學歷、職稱、工作經歷以及全部兼職情況等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會將本人的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經常缺席或者經常不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不適用
最近三年內,本人在所有曾任職上市公司任職期間應出席董事會會議__0_次,未出席會議__0__次。(未出席指未親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董事意見經證實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齡超過70歲,并同時在多家公司、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任職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和獨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聲明人唐延芹鄭重聲明: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人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處分。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做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如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并盡快辭去該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本人授權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及其他有關本人的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人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明人:唐延芹
日 期: 2014年2月8日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4年2月23日上午10:00
2.召集人:董事會
3.現場會議地點: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325號,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采取現場投票
5.出席對象:
(1)凡是在 2014年2月19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可出席。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會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和其他邀請人員。
二、會議議題
會議將審議如下議案:
1、《關于提名唐延芹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2、《關于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
3、《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議案》;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5、《關于向股東大會申請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第1項議案中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交所備案審核無異議,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第4、5項議案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其它議案以普通決議方式審議。以上議案詳細內容見2014年2月10日在巨潮資訊網、《證券日報》和《中國證券報》刊登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情況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的獨立意見書》。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
(1)符合條件的個人股東持股東賬戶卡、身份證,授權委托代理人還應持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2)符合條件的法人股東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股東賬戶卡、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或由授權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股東賬戶卡、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通過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進行登記。
2.登記時間
2014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3.登記地點
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325號,天津市濱海水業集團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四、其他事項
1.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2)23916822傳真:(022)23916515
郵政編碼:300381聯 系 人:王萍
2.會議費用: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五、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2月8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單位)出席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如無指示,則代理人可自行決定對該等議案投贊成票、反對票或棄權票:
議案序號
表 決 事 項
贊成
(√)
反對
(Х)
棄權
(○)
議案一
《關于提名唐延芹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議案二
《關于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
議案三
《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議案》
議案四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議案五
《關于向股東大會申請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注:1、在表決意見相應欄填寫, “贊成”劃“√” , “反對”劃“×” , “棄權”劃“O” ;
2、未填、錯填、多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委托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東賬號: 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數: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蓋章):
委托日期:2014年月日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情況
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的獨立意見書
一、本獨立董事經過核查并基于獨立判斷,對本次提名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情況發表如下意見:
根據提供的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唐延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關董事及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要求的規定,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綜上所述,本獨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會確定的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了聘任劉瑞深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劉裕輝先生、張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趙永艷女士、劉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張志東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江波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本獨立董事經過核查并基于獨立判斷,對本次公司聘任的上述高級管理人員情況發表如下意見:
1、同意公司董事會聘任劉瑞深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劉裕輝先生、張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趙永艷女士、劉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張志東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
經核查,劉瑞深先生、劉裕輝先生、張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趙永艷女士、劉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張志東先生具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亦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任職資格符合擔任公司高管的任職條件。上述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專業能力,均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
2、同意公司董事會聘任江波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經審閱江波先生的簡歷等材料,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 147 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任職資格符合擔任公司高管的任職條件。
3、公司董事會對上述任職人員的提名、推薦、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獨立董事:呂霞
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唐延芹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被提名人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屬企業、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與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說明具體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仍處于禁入期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內,被提名人、其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違反《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其他列入依照、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機關、單位的現職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且擬在與本人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上市公司任職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且擬任獨立董事職務未按規定獲得本人原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經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后,且擬任獨立董事職務尚未按規定向本人所在黨委黨組(黨委)報告并備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擬任獨立董事,不屬于中央管理干部在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在原任職務管理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職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中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有關部門對于董事、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同時在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連續擔任獨立董事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會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經常缺席或經常不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不適用
最近三年內,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職期間應出席董事會會議__0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親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齡超過70歲,并同時在多家公司、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任職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和獨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提名人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交所的處分。
本提名人授權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提名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名人: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月18日
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
關于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國楓凱文律股字[2014]A0017號
致: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師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對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審查,查閱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須查閱的文件,并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驗證。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根據《規則》的要求,僅對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人員的資格、新議案的提出、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的合法性發表意見,而不對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的議案內容和該等議案中所表述的事實或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發表意見。本所律師依法對本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所律師根據《證券法》第二十條和《規則》第五條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和驗證,出席了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的程序
1、經本所律師查驗,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召開。2014年1月21日,公司董事會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發布了《關于召開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本所律師經查驗認為,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日期業已超過十五日;公司發布的公告載明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及審議事項,說明了股東有權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決權、有權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的股權登記日、出席會議股東的登記辦法等內容。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程序和公告符合《公司法》、《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公司董事會提請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為:
(1)《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2)《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3)《關于聘任中審華寅五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經查驗,以上議案符合《公司法》、《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并已在本次股東大會公告中列明,議案內容已充分披露。
3、經核查,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為:2014年2月8日上午10:00;會議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 3 號東潤時代大廈 8 層;表決方式為:現場投票表決。
經本所律師查驗,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公告的召開時間、召開地點、參加會議的方式、表決方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召開程序進行。
二、關于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規則》、公司章程及關于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公告,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應為:
1、截止2014 年 2 月 7 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可出席。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會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和其他邀請人員。
經本所律師查驗,現場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1,975,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5.75%。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的資格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權對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進行審議、表決;不存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其代表的股份表決權有出席無效、代理無效或導致潛在糾紛的情況。
三、關于新議案的提出
經本所律師見證,在本次股東大會上沒有股東提出新的議案。
四、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經查驗,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程序,對全部議案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議案(1)、議案(2)涉及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其他議案由股東直接投票表決。監票人、計票人和本所律師共同進行監票和計票,并當場公布表決結果。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對表決結果沒有提出異議。
五、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議案(2)涉及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監事,采取累積投票制,董事或監事候選人需在得票數高于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股份數半數以上按照從高到低依次產生當選;議案(3)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議案(4)涉及修改公司章程,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經本所律師現場查驗,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和議案(2)選舉產生的6名非獨立董事、1名獨立董事、3名非職工監事均已高于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股份數半數以上,并按照得票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當選;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3)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4)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詳見公司發布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六、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
經辦律師:王冠 、羅超
201 2014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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