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最近重點報道的“A股并購高估值”現象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
●輕資產上市公司由于其生產經營特點,在并購實務中更多地采用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進行評估,相對于其賬面價值而言,增值率較大,需要從市盈率等多角度綜合評判
●未來將在審核中重點關注相關主體與可比上市公司在市盈率、市凈率等方面差異的合理性,督促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將對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及誤導性陳述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加大查處力度,會同相關部門完善民事賠償制度
⊙記者 趙一蕙 ○編輯 阮奇
本報最近重點報道的“A股并購高估值”現象,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昨日,證監會在新聞通氣會上,專就今年以來集中出現的輕資產公司并購中高溢價情況做出回應。證監會明確表示,將在審核中重點關注相關主體與同類上市公司的橫向比較,同時也強調了對中介的“約束”——要求其按照公認的執業準則及規程執業。
今年以來,A股并購重組很多,尤其是在二級市場對TMT等行業熱情如火的情況下,上市公司紛紛介入或加大對游戲、通信等新興產業收購,靚麗的業績和豐厚的盈利承諾讓并購標的估值一路走高,股價也應聲起舞。以梅花傘、掌趣科技等公司收購的標的資產為例,其估值相對凈資產增值率均在25倍以上,遠高于去年上司公司博瑞傳播收購漫游谷的5-6倍增值率。
對于上述現象,本報連續刊發了《A股并購的估值泡沫》、《高價并購的資本魔方》等報道,引發多方關注。
這種在對輕資產公司收購中產生的高估值情況,在A股市場上前所未有。在昨日通氣會上,證監會的回應透露出諸多信息。證監會表示,“輕資產上市公司由于其生產經營特點,在并購實務中更多地采用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進行評估,相對于其賬面價值而言,增值率較大,需要從市盈率等多角度綜合評判。”
證監會以創業板為例指出,創業板32家公司的重組置入資產市盈率(按重組當年預計業績計算)區間為6.72倍—15.19倍,算術平均值為11.13倍,低于創業板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55.58倍的水平。總體而言,證監會認為“并購行為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對這種做法的出發點予以鼓勵。
與此同時,證監會也明確表示,“注意到個別上市公司存在估值不合理、估值依據披露不充分的情形。”因此,證監會明確,未來將在審核中重點關注相關主體與可比上市公司在市盈率、市凈率等方面差異的合理性,督促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在并購重組過程中,中介機構身為利益共同體,也是高估值背后的一方“推手”。對此,證監會特別要求“中介機構按照公認的執業準則及規程執業,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更充分依據。”
由于高估值建立在高業績預測基礎上,面對巨額收益,不排除相關利益方為此“鋌而走險”,所以并購之后 “業績斷層”或者收購前“業績突擊”等現象在市場上始終不曾消弭。證監會表示,將對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及誤導性陳述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加大查處力度,會同相關部門完善民事賠償制度。證監會提醒投資者,要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對公司重大事項做出理性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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