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復雜疑難案件等仍由會機關負責審理
■本報記者 朱寶琛
證監會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權即將啟動。但是,大案要案、復雜疑難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對當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仍由證監會會機關負責審理。
記者了解到,2013年7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印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授予所有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
“27日,證監會36家派出機構在其網站上統一發布了行政處罰聽證規則,標志著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即將正式啟動!弊C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
“全面授予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是對目前相對集中統一的證券執法體制的優化完善,也是對證券監管體制的重要調整,對加強執法具有重大意義!毙侣劙l言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通知》發布后,各派出機構在規章制度制定、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硬件設施等方面作了積極充分準備,相關部門加強了對派出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對派出機構制定的行政處罰工作制度進行了審查備案,確保派出機構10月1日開始順利啟動行政處罰工作。
“根據授權,除大案要案、復雜疑難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對當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仍由證監會會機關負責審理外,派出機構將按照規定對管轄范圍內的自立自辦案件進行審理,實施行政處罰,并由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負責備案。”新聞發言人說。
他同時介紹,按照此次工作部署和要求,派出機構在開展此項工作過程中,將嚴格堅持“查審分離”的原則,保持案件審理制度、程序統一和執法標準、尺度統一,做到嚴格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確保行政處罰的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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