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銀河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時間:2013年6月6日
公告日期:2013年6月3日
一、重要聲明與提示
《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 號<上市交易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的規定編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上市交易公告書(以下簡稱“本公告書”)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證本公告書中基金財務會計資料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基金的任何保證。
凡本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詳細查閱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2月20日登載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以及和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galaxyasset.com)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基金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概覽
1、基金名稱: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類型:股票型
3、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4、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簡稱:“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場內簡稱:“銀河增強”,基金代碼:161507,以下稱“本基金”)、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成長優先份額(場內簡稱:“銀河優先”,交易代碼:150121)和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成長進取份額(場內簡稱:“銀河進取”,交易代碼:150122)。
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可按照1:1的比例分拆為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也可以按照上述比例合并為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的數量保持1:1的比例不變。
5、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6、根據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的基金份額比例,銀河優先份額在場內基金初始總份額中的份額占比為50%,銀河進取份額在場內基金初始總份額中的份額占比為50%,且兩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合并運作。
7、本基金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投資者場內認購所得的份額,將按1∶1 的基金份額配比自動分離為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投資者場內認購所得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的自動分離,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冊登記機構進行,無需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投資者在場外認購的銀河滬深300成長份額不進行分拆,其通過跨系統轉托管至場內后,可選擇將其持有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按1:1的比例分拆為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
8、《基金合同》生效后,場內的銀河優先份額(場內簡稱:“銀河優先”,交易代碼:150121)和銀河進取份額(場內簡稱:“銀河進取”,交易代碼:150122)將按照有關規定,以不同的交易代碼同時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不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贖回。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基金代碼:161507)設置單獨的基金代碼,投資者可以通過場外或場內方式申購贖回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但不上市交易。
9、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投資者可以通過場外或場內方式申購贖回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不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贖回。
銀河滬深300成長份額的場外申購和贖回場所為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場外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銀河滬深300成長份額的場內申購和贖回場所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內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會員單位。
10、份額配對轉換
份額配對轉換是指根據《基金合同》約定,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與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之間進行轉換的行為,包括分拆與合并。分拆指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2份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的場內份額按照1∶1的份額配比轉換成1份銀河優先份額與1份銀河進取份額的行為。合并指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1份銀河優先份額與1份銀河進取份額按照1∶1的基金份額配比轉換成2份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的場內份額的行為。場外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不進行份額配對轉換。在場外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通過跨系統轉托管至場內后,可按照場內份額配對轉換規則進行操作。
11、基金份額折算
在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存續期內的每個會計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會計年度外)第一個工作日,本基金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則進行基金的定期份額折算。除定期份額折算外,本基金還將在以下兩種情況進行份額的不定期折算,即:當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達到2.000元;當銀河進取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達到0.250元。有關基金份額折算的約定,參見《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定期折算基準日或不定期折算的基準日的具體日期,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
12、基金份額總額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總份額414,991,791.49份,其中,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為220,701,691.49份;銀河優先份額為97,145,050 份;銀河進取份額為97,145,050 份。
13、基金份額參考凈值
截至2013年5月30日,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15元,銀河優先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11元;銀河進取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19元。
1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簡稱及交易代碼
份額簡稱:銀河優先,交易代碼:150121
份額簡稱:銀河進取,交易代碼:150122
15、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截至2013年5月30日)
銀河優先:97,145,050 份
銀河進取:97,145,050 份
16、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17、上市交易日期:2013年6月6日
18、基金管理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與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募集情況
1、 本基金發售申請的核準文件: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1594號
2、 發售日期: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22日
3、 發售面值:1.00元人民幣
4、 發售方式:本基金通過場內、場外兩種方式公開發售
5、 發售機構:
(1) 場內發售機構
場內代銷機構: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愛建證券、安信證券、渤海證券、財達證券、財富證券、財富里昂、財通證券、長城證券、長江證券、大通證券、大同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東北證券、東方證券、東海證券、東莞證券[微博]、東吳證券、東興證券、高華證券、方正證券、光大證券、廣發證券、廣州證券、國都證券、國海證券、國金證券、國開證券、國聯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國元證券、海通證券、恒泰長財、恒泰證券、紅塔證券、宏源證券、華安證券、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福證券、華林證券、華龍證券、華融證券、華泰聯合、華泰證券、華西證券、華鑫證券、江海證券、金元證券、聯訊證券、民生證券、民族證券、南京證券[微博]、平安證券[微博]、齊魯證券、日信證券、瑞銀證券、山西證券、上海證券、申銀萬國[微博]、世紀證券、首創證券、天風證券、天源證券、萬和證券、萬聯證券、西部證券、西藏同信、西南證券、廈門證券、湘財證券、新時代證券、信達證券、興業證券、銀河證券、銀泰證券、英大證券、招商證券[微博]、浙商證券、中航證券、中金公司、中山證券、中投證券、中天證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萬通、中信證券、中銀證券、中郵證券、中原證券(排名不分先后)。
場外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銷機構: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微博]、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驗資機構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7、認購資金總額及入賬情況:
本基金首次發行募集基金共計為人民幣414,991,791.49元,其中人民幣414,979,443.85元(包括凈認購資金本金人民幣414,854,390.55元、基金場外有效認購款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人民幣111,300.94元和基金場內有效認購款在募集期間內產生的利息中已結算部分人民幣13,752.36元)已于2013年3月28日劃至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
8、本基金募集備案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本基金募集結果符合備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13年3月29日獲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本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9、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3年3月29日
10、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總份額: 414,991,791.49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內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準機構和核準文號:深證上〔2013〕182號
2、上市交易日期:2013年6月6日
3、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4、基金簡稱:銀河優先、銀河進取
5、交易代碼:銀河優先為150121、銀河進取為150122
6、本次上市交易份額:銀河優先為97,145,050 份 、銀河進取為97,145,050 份(截至2013年5月30日)
7、基金資產凈值及份額參考凈值的披露
在開始辦理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申購或者贖回后或者銀河優先份額和銀河進取份額上市以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體,披露開放日的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銀河進取份額各自的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和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銀河進取份額各自的份額凈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凈值、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銀河優先份額、銀河進取份額各自的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登載在指定媒體上。
8、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請,開通辦理銀河增強份額(代碼:161507)的跨系統轉托管業務。場外認購銀河增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自2013年6月6日起可通過認購本基金的場外代銷機構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申請辦理本基金跨系統轉托管業務,將基金份額轉換至場內(證券登記結算系統)。跨系統轉托管的具體業務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投資者可以撥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20-0860 或登錄網站(www.galaxyasset.com)咨詢相關信息。
9、未上市交易份額的流通規定:未上市交易的份額托管在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跨系統轉托管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場內后,選擇將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份額拆分為銀河優先和銀河進取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持有人戶數、持有人結構及前十名持有人情況
截至2013年5月30日基金份額持有情況:
銀河滬深300成長分級基金份額持有人戶數:3,333戶,平均每戶持有的基金份額:124,509.99份。銀河優先份額持有人戶數:826戶,平均每戶持有的場內基金份額:117,609.02份;銀河進取份額持有人戶數:826戶,平均每戶持有的場內基金份額:117,609.02份。
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的基金份額分別為2,523,341份和2,523,342份,分別占本次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上市交易基金份額比例為2.5975%和2.5975%;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的基金份額分別為94,621,709份和94,621,708份,分別占本次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上市交易基金份額比例為97.4025%和97.4025%。
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總量為596,475.47份,占該只基金總份額的比例為0.14%;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至10萬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次上市交易的銀河優先與銀河進取的前十名持有人情況:
序號
銀河優先持有人名稱(全稱)
銀河優先持有銀河優先份額
占銀河優先份額比例(%)
銀河進取持有人名稱(全稱)
持有銀河進取額份額
占銀河進取份額比例(%)
1
韓珊陞
5,000,437
5.15%
韓珊陞
5,000,437
5.15%
2
張月娥
2,500,413
2.57%
張月娥
2,500,413
2.57%
3
鄧公新
2,500,364
2.57%
鄧公新
2,500,365
2.57%
4
田應秀
2,500,364
2.57%
田應秀
2,500,365
2.57%
5
楊水生
2,500,316
2.57%
楊水生
2,500,315
2.57%
6
段波
1,750,153
1.80%
段波
1,750,153
1.80%
7
袁野
1,605,202
1.65%
袁野
1,605,203
1.65%
8
施安綿
1,150,101
1.18%
施安綿
1,150,100
1.18%
9
許芳
1,002,165
1.03%
許芳
1,002,166
1.03%
10
江蘇恒生工貿實業有限公司
1,000,214
1.03%
楊中洲
1,000,214
1.03%
合計
-
97,145,050
22.12%
-
97,145,050
22.12%
注:以上信息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編制。
五、基金主要當事人簡介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名稱: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68號中建大廈15樓
設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
總經理:尤象都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68號中建大廈15樓
聯系人:羅瓊
電話:(021)38568888
注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
公司設立批文號:證監基金字[2002]21號
工商登記注冊的法人營業執照文號:100000000036786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股權結構:
持股單位
出資額(萬元)
占總股本比例
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7,500
50%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
1,875
12.5%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
1,875
12.5%
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計
15,000
100%
2、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長徐旭女士,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人保信托投資公司總裁助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企劃部(黨委宣傳部)負責人、總經理、研究中心主任、總裁辦主任兼黨委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委員。現任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董事劉澎湃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副司長,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董事張國臣先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財務處副處長,中石油煉油與銷售分公司高級會計師,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股權管理處副處長。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資本運營部專職監事。
董事王志強先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上海機電(集團)公司科長、處長、總會計師,上海久事公司計財部副總,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計財部副總經理、副總會計師等職,現任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學本科學歷。曾任職于湖南人造板廠進出口公司、湖南省廣電總公司、湖南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現任深圳市達晨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綜合計劃司投資一處科員,金飛民航經濟發展中心項目經理,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業務經理。現任首都機場集團公司資本運營部副總經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宏觀司財稅處、投資處副處長,中信實業銀行北京分行(后為總行營業部)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貸部副總經理兼綜合處處長、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 支行管理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西單支行負責人,財政部綜合司綜合處副處長、處長,興業銀行北京分行月壇支行行長,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部負責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孫樹義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電子工業部處長,國家體改委副司長、司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人事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央企業工委副書記等職。
獨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北京大學教師,國家地震局副司長,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部門總經理,中國人保信托投資公司副董事長,深圳陽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等職。現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巡視員。
獨立董事沈祥榮先生,中共黨員,碩士,工程師。歷任國家計委、經委、國務院辦公廳副處長、處長、副局長,中國華誠集團董事長,第十屆上海市政協委員。現任上海黃金交易所黨委書記、理事長。
獨立董事樊綱先生,經濟學博士,教授。長期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從事宏觀經濟研究工作。現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會長,兼任北京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等職。
監事長劉晝先生,先后任職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廣播電視廳、湖南省廣電總公司及湖南省匯林投資有限公司。現任深圳市達晨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監事呂紅玲女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先后任職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總部,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務資金總部會計核算部副經理、經理,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組負責人。現任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負責人。
監事佘川女士,中共黨員,法學碩士。先后任職于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員工。
總經理尤象都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宏觀司財稅處、投資處副處長,中信實業銀行北京分行(后為總行營業部)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貸部副總經理兼綜合處處長、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支行管理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西單支行負責人,財政部綜合司綜合處副處長、處長,興業銀行北京分行月壇支行行長,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部負責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
副總經理陳勇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哈爾濱證券公司友誼路證券交易營業部電腦部經理、副總經理,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和平路營業部總經理、投資銀行總部高級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戰略發展部執行總經理。
督察長李立生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總部研究發展部副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中心綜合研究部副經理,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組成員,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總監、基金管理部總監、基金經理、金融工程部總監、產品規劃部總監等職。
2)基金經理
羅博先生,博士研究生學歷,7年證券行業從業經歷。曾就職于華夏銀行、中信萬通證券有限公司,期間從事企業金融、投資銀行業務及上市公司購并等工作。2006年2月起加入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產品設計經理、衍生品數量化投資研究員、行業研究員。2009年12月起擔任銀河滬深300價值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王培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6年證券從業經歷。曾就職于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從事石化化工行業的研究分析工作。2009年7月加入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2011年6月起擔任銀河創新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3年5月起兼任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3)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總經理尤象都先生、副總經理陳勇先生,總經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總監索峰先生、股票投資部總監錢睿南先生、研究部總監劉風華女士。
上述人員之間均無近親屬關系。
3、內部組織結構及職能
股票投資部:負責公司公募基金的投資管理工作;
固定收益部:負責固定收益類產品的研究與投資管理工作;
研究部:負責宏觀、策略、行業和公司研究;
中央交易室:負責投資交易和風險控制;
專戶投資部:負責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監察部:負責監察、風控、法務和信息披露;
市場部:負責營銷策劃、基金銷售、電子商務和客戶服務等工作;
產品規劃部:負責產品開發、研發合適的基金品種;
支持保障部:負責基金運營和信息技術等工作;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力資源規劃與管理;
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計劃與管理;
辦公室:負責文秘、行政后勤等;
哈爾濱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銷售服務部、廣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負責所在轄區的業務拓展工作。
4、人員情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員工122人,其中76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占員工總數的62%,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員工共110人,占員工總數的90%。
(二)基金托管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基金托管人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辦公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冊資本:107.86億元人民幣
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負責人:吳若曼
信息披露負責人:張志永
電話:(021)62677777-212004
傳真:(021)62535823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基金字[2005]74號
2、基金托管人人員情況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設資產托管部,下設綜合管理處、市場處、委托資產管理處、科技支持處、稽核監察處、運營管理處、期貨業務管理處、期貨存管結算處、養老金管理中心等處室,共有員工80余人,業務崗位人員均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3、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資格。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基金字[2005]74號。截止2013年3月31日,興業銀行已托管開放式基金18只--興全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長盛貨幣市場基金、光大保德信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興全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興全全球視野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萬家和諧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歐新趨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天弘永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萬家雙引擎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天弘永定價值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興全有機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歐滬深3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內需增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興全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戰略新興產業證券投資基金、銀河領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工銀瑞信[微博]60天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基金財產規模337.26億元。
4、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資格。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基金字[2005]74號。截止2011年12月31日,興業銀行已托管開放式基金14只——興全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長盛貨幣市場基金、光大保德信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興全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興全全球視野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萬家和諧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歐新趨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天弘永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萬家雙引擎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天弘永定價值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興全有機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內需增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中歐滬深3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興全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基金財產規模289.19億元。
(三)基金驗資機構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安永大樓16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50樓。
法定代表人:葛明
經辦會計師:徐艷、蔣燕華
電話:(021)22288888
傳真:(021)22280000
聯系人:蔣燕華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內容摘要詳見附件。
七、基金財務狀況
深圳證券交易所在本基金募集期間未收取任何費用,其他各基金銷售機構根據本基金招募說明書設定的費率收取認購費。
本基金募集結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書公告前無重要財務事項發生。
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5月30日資產負債表如下:
資產
2013年5月30日
資產 :
銀行存款
52,150,528.26
結算備付金
5,716,520.82
存出保證金
46,505.30
交易性金融資產
63,232,754.95
其中 :股票投資
63,232,754.95
債券投資
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基金投資
衍生金融資產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300,000,000.00
應收證券清算款
應收利息
626,605.63
應收股利
5,354.78
應收申購款
其他資產
12,826.78
資產合計:
421,791,096.52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負債: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應付證券清算款
應付贖回款
應付管理人報酬
343,784.55
應付托管費
68,756.87
應付銷售服務費
應付交易費用
109,993.72
應付稅費
應付利息
應付利潤
其他負債
86,107.97
負債合計
608,643.11
所有者權益:
實收基金
414,991,791.49
未分配利潤
6,190,661.92
所有者權益合計
421,182,453.41
負債與持有人權益總計:
421,791,096.52
八、基金投資組合
截至2013年5月30日,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組合如下:
(一)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63,232,754.95
14.99
其中:股票
63,232,754.95
14.99
2
固定收益投資
0.00
0.00
其中:債券
0.00
0.00
資產支持證券
0.00
0.00
3
金融衍生品投資
0.00
0.00
4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300,000,000.00
71.13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0.00
0.00
5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57,867,049.08
13.72
6
其他資產
691,292.49
0.16
7
合計
421,791,096.52
100.00
(二)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指數投資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0.00
0.00
B
采礦業
421,547.22
0.10
C
制造業
32,304,683.13
7.67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432,291.07
0.10
E
建筑業
2,722,827.46
0.65
F
批發和零售業
827,697.48
0.20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293,056.38
0.07
H
住宿和餐飲業
0.00
0.00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0.00
0.00
J
金融業
14,222,114.75
3.38
K
房地產業
3,389,450.30
0.80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832,357.70
0.20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0.00
0.00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359,531.10
0.32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0.00
0.00
P
教育
0.00
0.00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0.00
0.00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0.00
0.00
S
綜合
2,295,673.79
0.55
合計
59,101,230.38
14.03
積極投資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0.00
0.00
B
采礦業
0.00
0.00
C
制造業
1,081,300.00
0.26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826,000.00
0.20
E
建筑業
0.00
0.00
F
批發和零售業
0.00
0.00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0.00
0.00
H
住宿和餐飲業
0.00
0.00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65,057.50
0.06
J
金融業
0.00
0.00
K
房地產業
0.00
0.00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0.00
0.00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0.00
0.00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959,167.07
0.47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0.00
0.00
P
教育
0.00
0.00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0.00
0.00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0.00
0.00
S
綜合
0.00
0.00
合計
4,131,524.57
0.98
(三)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指數投資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0519
23,444
4,694,661.00
1.11
2
600016
399,377
4,197,452.27
1.00
3
601328
交通銀行
791,648
3,752,411.52
0.89
4
000651
120,424
3,236,997.12
0.77
5
600887
87,179
2,493,319.40
0.59
6
600048
185,087
2,374,666.21
0.56
7
600036
162,622
2,208,406.76
0.52
8
600256
105,909
2,163,720.87
0.51
9
600000
203,170
2,141,411.80
0.51
10
601818
610,296
1,922,432.40
0.46
積極投資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000826
29,925
1,114,706.25
0.26
2
300070
21,974
844,460.82
0.20
3
600886
200,000
826,000.00
0.20
4
002048
70,000
686,700.00
0.16
5
002255
20,000
394,600.00
0.09
6
300047
29,950
265,057.50
0.06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四)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債券。
(五)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債券。
(六)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七)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權證。
(八)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2、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在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46,505.30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0.00
3
應收股利
5,354.78
4
應收利息
626,605.63
5
應收申購款
0.00
6
其他應收款
12,826.78
7
待攤費用
0.00
8
其他
0.00
9
合計
691,292.49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截至2013年5月30日,本基金持有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發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書公告前未發生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有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諾
(一)嚴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規定,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二)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地披露定期報告等有關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并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對基金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引起較大波動的任何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后,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諾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職責做出如下承諾:
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十二、備查文件目錄
備查文件包括:
(一)中國證監會核準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銀河滬深300成長增強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五)法律意見書
(六)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
(七)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投資人可在營業時間免費到存放地點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查閱或下載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托管協議及基金的各種定期和臨時公告。
附件 基金合同摘要內容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認和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每份基金份額在各自份額類別內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基金合同》;
(2)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3)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5)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銷機構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6)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委托、更換基金代銷機構,對基金代銷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辦理基金注冊登記業務并獲得《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業務規則》,決定和調整除調高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之外的基金相關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13)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4)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6)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7)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如認為基金代銷機構違反《基金合同》、基金銷售與服務代理協議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法律法規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3)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4)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5)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下轉C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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