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提出,對平臺貸款風險,繼續執行“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政策
■本報記者 夏 青
近期,對地方政府債的擔憂再度潮起。IMF、穆迪、惠譽及高盛等外資行紛紛表達對中國政府債務的擔憂,尤其是地方政府債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微博](IMF)最新發布的《財政監督報告》指出,受2008年刺激計劃影響,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加速發展,地方基礎設施項目融資或成為中國財政風險潛在源頭,80%被調查的城市稱會以銷售土地來償付債務。此前,消息稱銀監會下發《關于加強2013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要求各銀行控制地方平臺貸款總量,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這被普遍認為是,隨著平臺貸款集中到期壓力加大,監管層再次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敲響警鐘。
不僅如此,有業內人士還認為,這可能也是在對正在興起的城鎮化的“投資熱”念“緊箍咒”。因為截至目前,不少地方城鎮化建設開始,包括工、農、中、建、國開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都相繼出臺了城鎮化及配套建設相關的融資支持計劃。
根據銀監會統計數據,截至2012年12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4929億元,同比上升64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95%,同比下降0.01個百分點。
近年來,商業銀行按照監管要求,不斷收縮平臺貸款的規模。2012年年報顯示,中行去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同比減少23億元,農行同比減少48億元,交行平臺貸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為8.49%。
實際上,近年來地方融資平臺一直都是監管層防范風險的重點領域,始終沒有放松。并且采取名單制,對全口徑融資平臺(包含退出類平臺)按照“支持類、維持類、壓縮類”進行信貸分類。
在2013年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銀監會明確提出,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是首要任務,特別注意嚴防信用違約風險。對平臺貸款風險,繼續執行“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政策,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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