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001證券簡稱:深發展A公告編號:2012-014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發展”或“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通知以書面方式于2012年4月13日向各董事發出。會議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圳發展銀行大廈召開。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到董事18人(包括獨立董事8人),董事長肖遂寧,董事理查德?杰克遜(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顧敏、葉素蘭、李敬和、王開國、陳偉、胡躍飛、盧邁(微博)、劉南園、段永寬、夏冬林、儲一昀、馬林、陳瑛明、劉雪樵共18人到現場或通過電話方式參加了會議。
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長邱偉,監事羅康平、車國寶、肖立榮、王嵐、王毅、曹立新到現場或通過電話列席了會議。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肖遂寧主持。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報告》。
以上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投保為期一年的董事和高級職員責任保險,保險金額為5000萬美元,授權董事長和管理層落實投保相關工作,并簽署投保文件。
以上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獨立董事盧邁、劉南園、段永寬、夏冬林、儲一昀、馬林、陳瑛明、劉雪樵一致同意本議案。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以上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獨立董事盧邁、劉南園、段永寬、夏冬林、儲一昀、馬林、陳瑛明、劉雪樵一致同意本議案。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有關高管聘用合同的議案》。
以上議案同意票1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相關執行董事回避表決。
獨立董事盧邁、劉南園、段永寬、夏冬林、儲一昀、馬林、陳瑛明、劉雪樵一致同意本議案。
五、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同意于2012年5月23日召開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將以下議案提交該次股東大會審議: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4、《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6、《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7、《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預算報告》
8、《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請201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9、《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10、《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1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
12、《關于修訂<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并向該次股東大會報告: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履職評價報告》;
2、《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履職評價報告》。
股東大會的其他具體事項請見《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以上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4月26日
證券代碼:000001證券簡稱:深發展A公告編號:2012-016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屆次: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召集人: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三)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說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會議召開時間:2012年5月23日上午10:00。
(五)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六樓多功能會議廳。
(六)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七)出席對象:
1、截至2012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二、會議審議和報告事項
(一)審議議案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4、《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6、《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7、《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預算報告》;
8、《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請201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9、《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10、《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1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
12、《關于修訂<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上述議案第1—11項均為普通決議案,上述議案第12項為特別決議案。
(二)報告文件
1、聽取《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履職評價報告》;
2、聽取《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履職評價報告》。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請見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和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微博)》、《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的《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發布的《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文件》等有關公告。
三、現場股東大會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法:
1、凡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持股憑證,委托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和有效持股憑證。
2、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有效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有效持股憑證。
(二)登記時間:2012年5月23日上午8:30-9:45。
(三)登記地點:深圳發展銀行大廈大會登記處。
四、其他事項
(一)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海峰、王洋
聯系電話:0755-82080387
(二)會議費用:
費用自理。
五、備查文件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2、《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4月26日
附件:授權委托書格式
授權委托書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本單位)對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按照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行使議案表決權,如沒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并代為簽署本次會議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委托人對下述議案表決如下:
序號
議案名稱
同意
反對
棄權
1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4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6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7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預算報告
8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請201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9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10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11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
12
關于修訂《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注:1、本表決票只能用“√”填寫,其他符號、數字無效;
2、每項議案只能有一個表決意見,即只能在“同意”、“反對”、“棄權”三欄中任一欄打“√”;
3、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表決結果計為“棄權”。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量(股):委托人股東賬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法人股東加蓋單位印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證券代碼:000001證券簡稱:深發展A公告編號:2012-017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
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照一般商務條款,分別與中國平安(微博)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稱“平安集團”)、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亞銀行”)存在日常關聯交易。
1、由于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是本行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規則》”)第10.1.3條的規定,中國平安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本行關聯方。此外,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第10.1.3條的規定,中國平安的控股子公司亦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本行關聯方。因此,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的日常交易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日常關聯交易。
2、由于本行控股股東中國平安非執行董事王冬勝先生同時擔任交通銀行的非執行董事,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10.1.5條的規定,交通銀行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本行關聯方。因此,深發展與交通銀行之間的日常交易構成了《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日常關聯交易。
3、由于本行控股股東中國平安非執行董事王冬勝先生同時擔任匯豐銀行行政總裁兼匯豐控股有限公司集團常務總監和集團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10.1.5條的規定,匯豐銀行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本行關聯方。因此,深發展與匯豐銀行(包括其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下同)之間的日常交易構成了《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日常關聯交易。
4、由于本行控股股東中國平安獨立非執行董事張鴻義先生同時擔任東亞銀行的非執行董事,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10.1.5條的規定,東亞銀行構成《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本行關聯方。因此,深發展與東亞銀行之間的日常交易構成了《深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日常關聯交易。
5、本行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王利平女士、姚波先生、顧敏先生、葉素蘭女士回避表決。此項議案尚須獲得本行股東大會的批準,與此項議案有利害關系的關聯股東將回避表決。
二、關聯方介紹
1、中國平安
關聯法人: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7,916,142,092元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福華三路星河發展中心辦公15、16、17、18層
法定代表人:馬明哲
成立日期:1988年3月21日
主營業務:以保險業務為核心的,以統一品牌向客戶提供包括保險、銀行、證券、信托等多元化金融服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22,854.24億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為人民幣1,308.67億元,全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人民幣194.75億元。該公司經營正常,財務狀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
2、中國平安控股子公司
包括: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深發展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交通銀行
關聯法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61,885,605,538元
注冊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胡懷邦
成立日期:1987年3月20日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經營結匯、售匯業務及境外機構所在有關監管機構所批準經營的業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人民幣46,111.77億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為人民幣2718.02億元,全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人民幣507.35億元。該公司經營正常,財務狀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
4、匯豐銀行
關聯法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一號
成立日期:1866年8月14日(香港注冊日期)
主營業務:銀行及金融服務業務。匯豐銀行及各附屬公司在亞太區19個國家和地區設有約1080家分行和辦事處,并在全球另外6個國家設有約20家分行和辦事處。匯豐銀行是匯豐控股有限公司的創始成員及其在亞太區的旗艦,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大的本地注冊銀行及三大發鈔銀行之一。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為美元25555.79億元,股東權益為美元1660億元,全年實現凈利潤為美元162.24億元。該公司經營正常,財務狀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
5、恒生銀行
關聯法人:恒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香港
成立日期:1933年
主營業務:主要業務包括個人理財、商業銀行、工商及金融機構業務、財資服務以及私人銀行服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為港幣9754.45億元,股東權益為港幣787.55億元,全年實現的凈利潤為港幣166.80億元。該公司經營正常,財務狀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
6、東亞銀行
關聯法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香港
成立日期:1918年
經營范圍:東亞銀行于1918年在香港成立,一直以來致力服務香港客戶,并于內地及海外提供企業及個人銀行服務。東亞銀行于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為恒生指數成份股之一。中國業務方面,東亞銀行多家內地分行獲準為外國人、內地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人民幣銀行服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為港幣6114.02億元,股東權益為港幣520.44億,全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港幣43.58億元。該公司經營正常,財務狀況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2012年至2014年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如下:
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的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深發展的日常銀行業務,具體交易條款根據業務性質、交易金額及期限、市場狀況、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適用行業慣例,按公平原則協商訂立,定價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根據深發展目前與上述關聯方的業務合作及未來業務增長趨勢等情況,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與上述關聯方的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如下:
(一)與平安集團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
1、2012年至2014年授信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的2012年至2014年授信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不超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限額。即深發展對平安集團中的一個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10%,深發展對平安集團的授信余額總數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15%,深發展對包括平安集團在內的全部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50%。
2、2012年至2014年保險項下小額消費貸款、信用險項下授信等間接額度上限
間接額度是指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非直接發生,但可能存在間接關系的業務額度。包括但不限于保險項下小額消費貸款、信用險項下授信。其中,保險項下小額消費貸款是指深發展發放小額消費貸款,客戶以深發展為被保險人向平安集團投保;信用險項下授信是指客戶以深發展為被保險人向平安集團購買信用保險或深發展直接向平安集團購買信用保險,在此基礎上深發展向客戶提供相關授信服務。
根據深發展未來三年在日常經營業務增長、新業務開展及與平安集團之間綜合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的2012年至2014年保險項下小額消費貸款、信用險項下授信等間接日常關聯交易余額三年分別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90億元、130億元。
3、2012年至2014年協議存款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根據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協議存款現狀及深發展未來三年在日常經營業務增長、新業務開展及資金日常流動性安排的需要,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向平安集團引入協議存款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支出最大值為人民幣20億元。
4、2012年至2014年投資理財產品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根據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未來三年投資理財產品類日常經營業務增長、新業務開展的需要,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向平安集團投資理財產品(包括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收入最大值為人民幣12億元。
5、2012年至2014年同業資產類業務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根據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未來三年同業資產類業務日常經營業務增長、新業務開展的需要,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與平安集團同業存放、同業拆出和其他同業產品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收入最大值為人民幣4.8億元。
6、2012年至2014年結構性存款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根據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結構性存款現狀及深發展未來三年在日常經營業務增長的需要,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與平安集團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支出最大值為人民幣6億元。
(二)2012年至2014年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同業存款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根據深發展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東亞銀行的存款交易現狀及未來三年在日常經營業務增長、新業務開展及資金日常流動性安排的需要,深發展與上述關聯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的互相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分別為:
1、深發展與交通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
2、深發展與匯豐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12.6億元;
3、深發展與東亞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
(三)2012年至2014年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深發展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的業務合作包括:
1、債券交易: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東亞銀行購入或出售債券。
2、同業拆借: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照相關市場的一般慣例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拆入或拆出資金。
3、同業借款: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開展同業借款業務合作。
4、票據業務: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照相關市場的一般慣例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買入或賣出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5、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買入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的信貸資產,或向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賣出深發展的信貸資產。
6、外匯交易:深發展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按外匯市場標準條款進行外匯交易。
7、掉期及期權交易:深發展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按一般商業條款于日常業務過程中開展各種掉期及期權交易。
8、黃金租賃: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開展黃金租賃業務合作。
9、其他:深發展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與交通銀行開展的、經過雙方直接協商業務合作條件的、未包含在以上業務種類中的非存款類日常關聯交易。
深發展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1、根據深發展未來三年業務發展情況,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個年度內,深發展與交通銀行開展各類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包括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息收入、價差收入(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收入】和成本【包括已列支和未列支的利息支出、價差支出(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支出】分別不超過人民幣17.86億元。
2、根據深發展未來三年業務發展情況,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個年度內,深發展與匯豐銀行開展各類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包括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息收入、價差收入(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收入】和成本【包括已列支和未列支的利息支出、價差支出(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支出】分別不超過人民幣1.29億元。
3、根據深發展未來三年業務發展情況,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個年度內,深發展與東亞銀行開展各類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包括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息收入、價差收入(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收入】和成本【包括已列支和未列支的利息支出、價差支出(含交易賬戶公允價值評估)、手續費支出】分別不超過人民幣0.60億元。
四、定價原則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的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深發展的日常銀行業務,具體交易條款根據業務性質、交易金額及期限、市場狀況、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適用行業慣例,按公平原則協商訂立,定價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五、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深發展作為一家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國內外各家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之間開展品種多樣的持續性日常業務合作。其中,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作為一家集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業務為一體的綜合金融集團,與多家商業銀行開展各類業務合作。交通銀行作為中國五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之一,是央行公開市場業務的一級交易商、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報價行,并且在貨幣市場交易活躍,是銀行間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匯豐銀行為香港最大的銀行之一,為香港及其他地區的貨幣市場工具、債券工具、外匯工具和利率工具的主要市場莊家,包括本行在內的多數大型金融機構均在各自的一般及日常同業業務過程中與匯豐銀行進行交易。東亞銀行作為香港最大的本地銀行之一,在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等地廣泛設立網點,逐漸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大銀行。因此,在遵守《深交所上市規則》審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行董事會認為,上述深發展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的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額度安排符合深發展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深發展上述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決策和執行效率。上述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未損害深發展股東利益,對深發展的獨立性不構成影響,深發展主要業務不會因此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或者被其控制。
六、董事會審議情況
本行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與平安集團等關聯方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具體如下:
同意2012年至2014年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根據業務性質、交易金額及期限、市場狀況、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適用行業慣例,按公平原則協商訂立具體交易條款,在額度上限內,開展以下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定價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1、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的2012年至2014年授信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不超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限額。即深發展對平安集團中的一個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10%,深發展對平安集團的授信余額總數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15%,深發展對包括平安集團在內的全部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深發展資本凈額的50%。
2、深發展與平安集團之間的2012年至2014年保險項下小額消費貸款、信用險項下授信等間接日常關聯交易余額三年分別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90億元、130億元。
3、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向平安集團引入協議存款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支出最大值為人民幣20億元。
4、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向平安集團投資理財產品(包括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收入最大值為人民幣12億元。
5、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與平安集團同業存放、同業拆出和其他同業產品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收入最大值為人民幣4.8億元。
6、深發展2012年至2014年期間與平安集團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所發生的利息年度支出最大值為人民幣6億元。
7、2012年至2014年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同業存款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1)與交通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
(2)與匯豐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12.6億元;
(3)與東亞銀行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互相之間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額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
8、2012年至2014年與交通銀行、匯豐銀行和東亞銀行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額度上限:
(1)與交通銀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個年度內,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和成本分別不超過人民幣17.86億元;
(2)與匯豐銀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年內,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和成本分別不超過人民幣1.29億元;
(3)與東亞銀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任意一年內,非存款類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和成本分別不超過人民幣0.60億元。
同意在上述額度上限內,根據以上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交易原則,授權深發展管理層按照深發展日常業務審批權限審批及執行以上各類日常關聯交易,并處理與此相關的其他事宜。
同意授權本行管理層就與本議案相關的所有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分別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證券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并根據相關證券監管部門的反饋意見相應修改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內容,并授權本行董事會秘書予以發布。
本項議案須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
以上議案同意票14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關聯董事王利平女士、姚波先生、顧敏先生、葉素蘭女士回避表決。
七、獨立董事的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及《深交所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行獨立董事現就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上限及相關交易原則事宜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本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關于本次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合法合規;
2、本次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深發展的日常銀行業務,將遵循一般商業條款,具體交易條款根據業務性質、交易金額及期限、市場狀況、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適用行業慣例,按公平原則協商訂立具體交易條款,在額度上限內,開展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定價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上述計劃體現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3、本次持續性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上限合理,有助于深發展日常經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和長遠發展,符合深發展及深發展股東的整體利益。對深發展的獨立性不構成影響,深發展主要業務不會因此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或者被其控制。
八、備查文件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3、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函
特此公告。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4月26日
證券代碼:000001證券簡稱:深發展A公告編號:2012-018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決議公告
深圳發展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圳發展銀行大廈28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行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參加監事7名,實參加監事邱偉、羅康平、肖立榮、車國寶、王嵐、王毅、曹立新共7名。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報告》。
以上議案同意票 7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二、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監事會關于本行2012年第一季度報告審核意見的報告》。
以上議案同意票 7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三、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履職評價報告》。
以上議案同意票 7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四、審議通過了《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監事履職評價報告》。
以上議案同意票 7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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