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話題此文章為《廣州日報》2011-12-05文章
日前,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低收入人群不適宜參與中國股票市場。”這段話的初衷或許是好意,股市有風險,郭主席不希望低收入者在殘酷的“賭市”里賠上身家性命。但細想起來,郭主席此言值得商榷。
首先,黨的政策明確提出要增加老百姓財產性收入,其中就包括股市中的投資收入。難道老百姓還要分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如果這樣區分,有歧視低收入者之嫌。
其次,如果股市只適合高收入者投資,是否意味著高收入者能夠賠得起,能賠得起的人才能投資中國股市?進而是否意味著中國股市不是投資場所而是賠錢場所呢?股市洗劫高收入者的財富就是應該的嗎?
第三,如果股市具有投資功能和價值,無論收入高低都可以獲得投資收入,為什么低收入者不能獲得應有的投資收入呢?
無論是高收入還是低收入,都是中小投資者,都需要保護,管理層要做的是建好市場、管好市場,激勵和約束上市公司定期分紅,嚴打內幕交易和造假,遏制高價發行圈錢超募,使投資者有回報,而不是勸解低收入者不要投資股市。
總之,一句“低收入人群不適宜參與中國股票市場”或許顯示出郭主席對改變股市圈錢市的現狀以及保護中小投資者有點信心不足,我們期待著郭主席繼續有所作為,使各種收入的老百姓都能在股市中收到與銀行存款利息相當的長期回報而不是被洗劫。(石建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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