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股神巴菲特患前列腺癌 > 正文
理財周報副主編 譚昊
這兩年,私募行業有了小小的發展,但令人遺憾的是,圈內合伙人的分分合合突然多了很多。
金中和的曾軍、鄧繼軍、彭迅,新價值的唐雪來、羅偉廣,東方港灣的但斌(微博)與鐘兆民,合贏投資的劉鷹、曾昭雄,也包括最近的從容投資的呂俊、姜廣策(微博)等。
這其中大部分人我都認識,有些還算得上熟識。大家合伙的時候都很甜蜜,分家的時候都或多或少有些不愉快。只是有的說出來,有的放在心里。
有果必有因,這是我所堅信的普適規律。以我對投資圈合伙人分分合合的近距離觀察,有兩點行為金融學方面解釋,值得每一個圈中人自我省察與反思。
其一,過度自信——成績大部分是自己貢獻的。
如果一個產品的管理是一個人以上的集體決策,那么,最終對這只產品的業績貢獻,無論是好是壞,都很難進行量化的歸因分析——你很難明白地指出,多少業績是基金經理A貢獻的,多少業績是基金經理B貢獻的。
但從人性的角度,每個人都有過度自信的傾向。于是,在不同的合伙人,內心得出的結論可能完全不一樣。
比如,一只產品的業績很好。合伙人A內心認為,80%是自己的功勞。無獨有偶,合伙人B同樣認為,80%是自己的功勞。
其二,選擇性遺忘——錯誤大部分是對方犯下的。
人類的大腦傾向于記住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而忘記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即使只有一個人決策時,很多人在犯錯誤之后,也會有“責任外推”的傾向。比如,推給運氣不好,推給大環境不好等等。
但如果是有兩個或者更多人的集體決策,那么,責任外推就更容易,也更普遍了。
尤其在復雜而多變的資本市場中,每個人每一天頭腦中都有無數的念頭閃過,有些念頭和觀點甚至是針鋒相對的。這就成為了責任外推的溫床。
一旦錯誤犯下了。決策人很容易會認為,我早就想到過(甚至這個想法其實都沒有說出來),這樣做是有問題,如果不是你堅持這樣做,我們就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說到這里,你應該能夠明白,合伙做投資是一件難度系數多么高的事情了吧。
最后,我想再次引用我在一年多前的專欄里曾引用過的巴菲特老先生關于挑選合伙人的話。
“挑選合伙人應該按照這個標準來進行:首先他應該是比你更聰明且更有智慧的人;其次他應該在你犯下代價昂貴的錯誤后不會事后批評;同時他應該是個慷慨的人;最后,他能夠在長途旅行中不斷帶來樂趣。”
是不是很難?所以投資界(微博)只有一對永不拆伙的搭檔:巴菲特與芒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