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由原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鋼股份")于2008年3月25日發行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2年3月26日開始支付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2年3月24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債券
2、證券簡稱及代碼:08萊鋼債(122007)
3、發行人: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規模:人民幣20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公司債券為10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5年期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8]116號文核準發行
7、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6.55%
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
9、計息期限:自2008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止,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
10、付息首日:本期債券的付息首日為計息期限內每年的3月25日(遇節假日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1、付息期限: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
12、信用級別:AA級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08年4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15、債務人變更情況:發行人萊鋼股份于2011年5月18日召開的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換股方式吸收合并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議案》,并于2011年12月30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本次換股吸收合并事項。2012年3月6日,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鋼鐵")發布了《關于換股吸收合并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情況公告》,本次吸收合并相關事項已全部完成。按照約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濟南鋼鐵作為存續企業,萊鋼股份的資產、負債、權益、業務、人員全部進入濟南鋼鐵,萊鋼股份予以注銷法人資格,因此,"08萊鋼債"的權利和義務亦由濟南鋼鐵承繼。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萊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08萊鋼債"的票面利率為6.55%。每手"08萊鋼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65.5元(含稅,扣稅后個人債券持有人實際每1000元派發利息為52.4元)。
三、付息債券登記日及兌息日
1、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12年3月23日;
2、兌息日為2012年3月26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2年3月2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08萊鋼債"持有人。
五、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 2 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工業北路21 號
法定代表人:蔡漳平
聯系人:于家慧劉武修
聯系電話:0634-6820601
郵政編碼:271104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至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聯系人:施楊
電話:010-82293110
傳真:010-82293691
郵政編碼:100088
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6層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本公告同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中國證券報(微博)》、《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披露。
特此公告。
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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