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李旭利案將開庭受審。這意味著,調查歷時一年多的李旭利內幕交易案將迎來明確的說法,李旭利將成為第三位開庭受審的公募基金經理。未來監管層將對證券黑幕保持高壓。
南都訊 記者謝曉婷 3月15日,李旭利案將開庭受審。這意味著,調查歷時一年多的李旭利內幕交易案將迎來明確的說法,李旭利將成為第三位開庭受審的公募基金經理。未來監管層將對證券黑幕保持高壓。
上海法院網公布的信息顯示,3月15日下午1時45分,李旭利案將在浦東法院第十五法庭公開審理,其案由為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有消息稱,李旭利目前被司法認定涉嫌老鼠倉的兩只股票為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李旭利兩三個月內共計獲利1000多萬元。
實際上,在李旭利案之前,國內已有兩名公募基金經理因內幕交易受審判刑,分別是前長城基金(微博)經理韓剛和前光大保德信基金(微博)經理許春茂,上述兩人被司法認定的非法獲利分別為27萬元左右和210萬元左右。前者判處1年有期徒刑,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31萬元;后者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并處罰金 210萬元。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2011年底以來,證監會已公布30多起證券期貨違法案件。郭樹清指出,今后對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欺詐上市、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打防結合,發現問題要快速處理,要通過案件查處,發揮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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