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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茅臺被評入“胡潤奢侈品榜”,上海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等事件,使得茅臺這一優秀民族品牌再次成為媒體熱議的焦點。業內人士表示,我們應當冷靜、客觀、全面地去看待此類事件。茅臺被評定為“奢侈品”,是一些機構自我炒作所導致的,而“公款消費禁喝茅臺酒”,不從制度入手,而拿茅臺“開刀”,治標難治本。
記者心存疑問,茅臺到底惹了誰?為何茅臺會被扣上“腐敗酒”這頂大帽?
上述業內人士分析,“茅臺酒是腐敗酒”這一說法流行的原因,其根源在于民眾、媒體對社會貪污腐敗和一些高官大肆揮霍納稅人錢等腐敗個別案件的不滿,所偏信的言論。
而上海人大代表的建議產生的根源,還是在于茅臺酒市場零售價過高。
茅臺內部人士一再向媒體表示,自2011年年初,調整過一次出廠價格后,茅臺至今再也沒有提高過產品價格。
業內人士指出,貴州茅臺(行情,資訊)零售價飛漲至2000元以上,貴州茅臺公司面臨著巨大的輿論壓力,但其出廠價僅有619元,這形成了“利潤別人賺、壓力自己扛”的局面。而超出茅臺經銷商范圍的分銷商、零售商太多了。僅靠茅臺一己之力,無法監管到全國各省市的渠道環節。茅臺雖然有責任管,但是茅臺沒有職權去管,并且茅臺價格過高的問題不是一時半會就可以解決的。雖然茅臺近幾年也在這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財力去解決此問題,但需要更多的時間。
但解決“腐敗”問題的關鍵,還是在如何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如何杜絕權力真空上。從媒體的宣傳報道來講,重點直指這種肆意高價采購和高端消費。目前市場上的超高價位酒也不僅僅是茅臺酒,而且市面上的眾多國外洋酒價格比茅臺又要高出許多。如此多的洋酒品牌大舉入侵中國,腐敗分子也在享用,為什么哪些貌似正義的人士卻啞口無言。上述業內人士還表示。
茅臺作為釀酒企業,生產酒和賣酒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是企業的市場行為。把酒賣給誰,不是因為買酒者是否腐敗而選擇,根本在于市場需求。只要有市場需求,酒廠就應該供酒來滿足市場消費。政府采購同樣也是市場需求的一種形態。
對任何企業而言,只要遵守市場邏輯和交易原則,就是一個企業的“基本行為”,是一個企業的“商業道德”。
茅臺,為滿足日益增長的“趨優消費”需求,本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行為”。然而,正是這種滿足高消費需求的“企業行為”,卻被與“腐敗消費”、“高消費”等聯系起來,殊不知這是一種對市場競爭邏輯的錯誤理解。
當人們逐漸富裕起來后,追求一種優質的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態度,并非有錯。社會大眾對“腐敗現象”所折射出來的一些自然聯系,包括名酒、名表、名車、黃金首飾以及豪宅等等,始終的“偏見”視覺,給這些優質消費品套上一個“腐敗消費品”的帽子,這些優質消費品本身不是“原罪”。
茅臺,以酒的角色,已愈來愈多地與政府、軍隊、企業以及一些重大活動事件聯系起來,這是由“茅臺”始終伴隨發展而有的“外交酒”、“友誼酒”、“文化酒”的角色定位而有的獨特消費價值,這種消費價值愈來愈被社會公眾所認識和接受。
而現今將腐敗的原因,都歸咎于茅臺酒,這是不符合邏輯的。將茅臺與腐敗問題聯系起來,是把結果當成了原因;如果菜刀傷到了人,罪在菜刀還是在行兇的人哪?有誰見過法院判菜刀行兇罪名的嗎?難道世界沒有了茅臺,中國就沒有了腐敗嗎?
將社會的腐敗問題轉化為企業問題,企業又如何能夠承擔得起?不管是茅臺還是五糧液(行情,資訊)等其他高端白酒品牌,他們的價格均是市場供需決定的,與腐敗不腐敗沒有任何關聯性。
社會學家指出,“公款消費禁用茅臺酒”此等建議有待商榷,但杜絕公款腐敗必須從制度設計和執行諸多方面綜合發力,在大的層面和源頭上解決公款消費問題,不斷掉公款消費的后路,光限制公款消費茅臺酒,其作用顯然十分有限,否則仍然會“按下葫蘆起來瓢”。而茅臺這一優秀民族品牌背負起“腐敗酒”、“關系酒”等罪名,實屬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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