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魏夢杰 ○編輯 祝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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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龍今日公告,公司與債權人青島龍力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對原雙方簽署的《債務重組協議》中約定的生效條件等內容和條款進行調整和修訂。
調整后的方案為,青島龍力同意減免公司應付的部分債務,減免后公司欠其的債務確定為1.165億元。公司僅需向青島龍力償還1.165億元后即可清償完畢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青島龍力同意公司在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到位前用自籌資金償還對其1.165億元的債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欠青島龍力2.15億元,其中:本金1.21億元,利息9428萬元。
雙方約定,如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司向青島龍力支付完畢1.165億元,則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終結;如在201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全部清償完畢對青島龍力所負的1.165億元債務,則從2012年6月30日起,未償還部分按同期銀行借款利率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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