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擇遠
IPO是企業自主選擇的結果,還是政府主導的結果?筆者認為,IPO是企業自主選擇的結果。當然,在企業上市過程中,監管層也扮演著“守門人”角色,為資本市場把好關,將不合格的企業拒之門外。
新股發行的最終方向是市場化。對這一點,監管層也多次提及,并且已經付諸行動。同時,有監管層的高層人士曾公開表態“相信不會開倒車再回到行政干預價格的時代了”。
筆者也認為,新股發行確實不應再回到行政干預價格的時代。因為如果市場一下跌就停止新股發行來刺激市場回暖,這樣的回暖實際上是人為因素作用下的回暖,不是市場自身運行規律的結果,是與市場化方向背道而馳的。
猶記得2009年6月10日,證監會公布IPO新規,并自當年6月11日起正式施行,桂林三金成為市場化改革的第一股。現在來看,在兩年半的時間里,最大的成功當屬一級市場的“去行政化”改革基本到位。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的初衷,就是要通過一級市場“去行政化”,褪去行政色彩,并還原市場本色。如今,A股一級市場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IPO市場化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并已達到預期效果。
有業內人士曾這樣描述:市場化改革前,一旦大盤股上市,股民就會變成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市場化改革后,如今大盤股上市,股民心平氣和、鎮定自如。市場化改革前,一旦熊市來臨,股民和機構就會借輿論之威,脅迫政府動用行政命令關閉一級市場,于是,股市完全喪失融資功能;市場化改革后,如今無論牛熊,政府不再行政干預新股發行節奏,更不會再采用行政命令關閉一級市場。市場化改革前,所有新股發行市盈率按照“行政窗口指導”一般不得超過30倍,因此,即便大牛市沖向6124點時,大批新股的發行市盈率也只能選擇29.999倍;市場化改革后,政府終于不再行政干預新股發行定價,這是一種文明與進步。
市場化,脫離行政干預,是新股發行的最終方向;上市,是企業自主選擇的結果。而過會的企業選擇什么時候上市,現在也可以由發行人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發行時機。當然,前提是要在有效的發行期內。這樣做的好處是,在擬上市公司拿到批文后“機不擇時、時不再來”的僵化的發行方式將徹底改變。
其實,在一些相對成熟的市場,推遲發行的現象也是較為普遍。以香港市場為例,今年9月以來,多宗原計劃于今年內登陸H股的大型內資機構迫于全球資本市場波動的壓力,推遲了其發行計劃,其中原計劃融資規模超過10億美元的發行就有多起:
三一重工基于9月22日市場大跌4.85%,宣告推遲其最多33億美元的港股IPO。該公司于9月19日開始路演,但僅開始一天便宣告推遲零售部分公開招股。
徐工機械宣告推遲最多15億美元港股IPO,該項目原定于9月26日開始路演。盡管已經確定價格區間并且新增6家簿記人以增加承銷團數目至12家,發行人仍決定市場狀況太差而取消路演。該項目未獲得基石投資人認購。
2011年12月12日,海通證券宣布推遲其最高融資金額為16.7億美元的IPO。海通證券于12月1日開始路演,原定于12月8日定價,但在定價推遲至12月12日之后,公司宣布推遲整個IPO計劃至2012年。
由此不難看出,選擇合適的時機發行,是企業自主選擇的結果,并非政府能夠主導的。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到,A股市場目前相對來說還不成熟,在這過程中,有更多的東西需要學習、需要改進,并在學習中成長,在成長中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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