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顏劍 ○編輯 鄒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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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監管套利,促使銀行合規經營在當前金融環境下顯得更加急迫。一方面是銀行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給居民增加了不少財產性收入,另一方面,部分銀行的理財業務“也存在異化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變相攬儲的工具,脫離業務本質”。銀監會業務創新協作部處長蘇薪茗昨日在由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主辦的第七屆“銀行業合規年會”上表示。
從銀行理財產品的存量規模看,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9月末,僅銀行表外理財產品余額就已達3.3萬億元,比年初增加9275億元,同比增長45.7%。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10月底,銀行理財產品發行數為16527款,發行規模預計達到14.63萬億元,在去年全年7.05萬億元的基礎上翻了一番。
井噴的理財市場,不可避免地出現如蘇薪茗所提及的“異化”現象,加強銀行合規經營成為當前監管的一大重點工作。就此,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副主任段繼寧在上述場合指出,合規經營是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前提,合規經營是銀行業履行服務義務,維護消費者正當權益的保障。
近期,銀監會制定頒布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在理財產品銷售的透明度、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銷售方式、后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監管要求,銀行業需要從自身經營發展的角度出發,更多地思考和處理好合規經營與客戶利益的關系,使自身經營發展真正建立在堅實穩固的客戶基礎之上。
蘇薪茗透露,針對今年以來在包括投資管理、信息披露,以及人員管理、產品設計等方面曝露出來的問題,監管機構正在考慮進行進一步的梳理,將在適當的時機出臺涵蓋私人銀行客戶和機構客戶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管理辦法。
理財業務僅是銀行業經營中的一部分,合規建設有著更多的內涵。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認為,合規建設必須重在推動“實質合規”而非“形式合規”。銀行的風險監管的好壞不在于監管者和銀行制定和公布了多少新的風險監管和管理的標準,而在于這些標準能否真正不折不扣地得以貫徹執行;不在于形式上如何滿足了風險監管和風險管理的要求,而在于實質上是否能夠真正符合審慎風險管理和監管的精神。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凌濤指出,為進一步加強上海銀行業合規建設,應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大力開展合規理念培育,二是進一步督促銀行高層帶頭合規,三是建立健全相關激勵約束機制。
廖岷表示,2011年,上海銀行業在落實貸款新規、融資平臺清理以及推動中長期貸款合同整改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進步,信貸合規程度有了新的提高。而且,在這些重大工作推進中,銀行在合規管理方面受到了一次很及時的教育。
據悉,上半年,上海銀行業按照銀監會就貸款新規比的要求提前半年達標。截至9月末,上海銀行業按貸款新規走款的新發放貸款比例已經達到了95%。此外,目前上海銀行業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擔保整改率已達76.26%,絕大多數平臺企業都有了明確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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