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87證券簡稱:ST光明公告編號:2011-69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證券簡稱:ST光明
證券代碼:000587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青山西路195號
通訊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青山西路195號
郵政編碼:153000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簽署日期:2011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控制相關公司之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信息披露義務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在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在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權益。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作如下釋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公司 指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光明家具指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報告書、本報告書 指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鴻揚公司、 上海鴻揚 指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幣元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名稱: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青山西路195號
注冊資本:22,200萬元
法定代表人:張金鑄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230000100000355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國內貿易(國家及省有規定的商品除外);經營資本投資業;技術轉讓,信息咨詢;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和生產、科研所需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膠粘劑、蜂窩紙的生產、銷售。
稅務登記證號:230702126983858
主要股東:伊春宏遠實業有限公司占注冊資金39.2%,自然人(郭榮堂、劉彥集、徐兆彬、劉洪芹等19人股東代表合計持股)占注冊資金60.8%。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經營期限:2009年1月20日至2014年12月28日
聯系電話:0458-6135595
董事情況:
姓名
職務
性別
國籍
長期居住地
其他國家或地區居留權
張金鑄
董事長
男
中國
伊春
無
王成波
副董事長
男
中國
伊春
無
馬中文
副董事長
男
中國
伊春
無
高金波
董事
女
中國
伊春
無
張 野
董事
男
中國
伊春
無
孫旭東
董事
男
中國
伊春
無
富柏松
董事
男
中國
伊春
無
孟憲勇
董事
男
中國
伊春
無
顧乃光
董事
男
中國
伊春
無
光明集團董事長張金鑄先生、董事孫旭東先生兼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簡要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節 持股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9,855,065股,持股比例12.54%。本次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仍持有光明家具34,600,100股,占總股本的6.21%。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存在繼續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和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通過雙方協議轉讓、司法裁定的方式進行。本次股份變動前,光明集團持有光明家具69,855,065股,占光明家具總股本的12.54%,為光明家具的第二大股東。
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當事人:
出讓方: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受讓方: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見證方:伊春市青峰農場有限公司
2.轉讓股份的數量、比例:截止目前,光明集團應轉讓給上海鴻揚的限售流通股份為1,749.855萬股,占總股本3.14%(按照股改后總股本557,134,734股計算)。
3.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生效時間
依據三方于2009年10月達成的《股權轉讓協議》,光明集團、青峰農場與上海鴻揚三方同意,轉讓股份數量為1,500萬股,轉讓價格為6.93元/股,轉讓總價款為9,078.3萬元(該事項詳見光明家具于2009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根據2011年11月25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1】伊中執字第11號《民事裁定書》,最終光明集團轉讓給上海鴻揚的股份為1,749.855萬股,占總股本的3.14%。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2011年9月至今,信息披露義務人在經歷破產重整股權讓渡、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東獲得轉增股份過程中通過協議轉讓方式累計轉讓上市公司股份35254969股,占總股本的6.33%。
光明集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減變化情況具體如下:
1.2010年8月,根據光明家具管理人的申請,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09】伊商破字第1-5號民事裁定書,批準《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依據重整計劃,光明集團按16%的比例讓渡其實際持有的非流通股股票,合計讓渡7,138,916股,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59,618,224股變更為50,979,308股(包括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讓渡的150萬股),占總股本(185711578股)的27.45%。
2.2011年8月,光明家具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光明家具總股本由185,711,578股增至557,134,734股;非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轉增股份3.702631股;由此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光明家具股份由50,979,308股增至69,855,065股,占股改后總股本(557,134,734股)的12.54%。
3.2011年9月7日,光明集團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5,818,316股(占總股本的2.83%)轉讓給上海旭森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69,855,065股變更為54,036,749股,占總股本的9.69%。
4.2011年9月21日,光明集團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938,099股(占總股本的0.34%)轉讓給北京京通海投資有限公司,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54036749股變更為52,098,650股,占總股本的9.35%。
5.本次股權轉讓,光明集團給付鴻揚公司非流通股1,749.855萬股。本次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仍持有光明家具34,600,100股,占總股本的6.21%。
三、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8,498,551股質押給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該部分股權仍處于質押凍結狀態。除以上質押凍結的股份外,光明集團持有的其余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節 前六個月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起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情況,詳見下表:
序號
轉讓時間
受讓方
轉讓數量
占總股本比例
1
2011年9月7日
上海旭森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15,818,316股
2.83%
2
2011年9月21日
北京京通海投資有限公司
1,938,099股
0.34%
除以上轉讓股權的情形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起前6個月內,沒有其他買賣光明家具股份的行為。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與本次權益變動有關的,以及為避免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節 備查文件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黑龍江省伊春市
股票簡稱
ST光明
股票代碼
000587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冊地
黑龍江省伊春市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變化
增加 □減少 ■
不變,但持股人發生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無■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是□
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是□
否■
權益變動方式
(可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協議轉讓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間接方式轉讓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執行法院裁定 □繼承 □贈與 □
其他 □(請注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持股數量: 69,855,065股
持股比例:12.54%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變動數量: 35254969股 變動比例: 6.33%
變動后數量:34600100股,占總股本比6.21%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級市場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東權益的問題
是□否□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未清償其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請注明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是否需取得批準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準
是□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證券代碼:000587股票簡稱:ST光明公告編號:2011-70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東股權轉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權轉讓情況概述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明家具”或“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明集團”)于2009年10月與受讓方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鴻揚”)、見證方伊春市青峰農場有限公司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三方同意,光明集團將其所持有的光明家具1500萬股非流通股份轉讓予上海鴻揚,轉讓價格為6.93元/股,轉讓總價款為9078.3萬元(該事項詳見光明家具于2009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011年11月25日,就光明集團與上海鴻揚股權轉讓事宜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1】伊中執字第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光明集團轉讓給上海鴻揚的股份為1749.855萬股。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光明集團持股變動情況
2011年9月至今,信息披露義務人在經歷破產重整股權讓渡、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東獲得轉增股份過程中通過協議轉讓方式累計轉讓上市公司股份35,254,969股,占總股本的6.33%。
光明集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減變化情況具體如下:
1.2010年8月,根據光明家具管理人的申請,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09】伊商破字第1-5號民事裁定書,批準《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依據重整計劃,光明集團按16%的比例讓渡其實際持有的非流通股股票,合計讓渡7,138,916股,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59,618,224股變更為50,979,308股(包括上海鴻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讓渡的150萬股),占總股本(185711578股)的27.45%。
2.2011年8月,光明家具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光明家具總股本由185,711,578股增至557,134,734股;非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轉增股份3.702631股;由此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光明家具股份由50,979,308股增至69,855,065股,占股改后總股本(557,134,734股)的12.54%。
3.2011年9月7日,光明集團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5,818,316股(占總股本的2.83%)轉讓給上海旭森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光明集團持有的光明家具股份由69,855,065股變更為54,036,749股,占總股本的9.69%。
4.2011年9月21日,光明集團將其持有的光明家具股份1,938,099股(占總股本的0.34%)轉讓給北京京通海投資有限公司,光明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54036749股變更為52,098,650股,占總股本的9.35%。
5.本次股權轉讓,光明集團給付鴻揚公司非流通股1,749.855萬股。本次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仍持有光明家具34,600,100股,占總股本的6.21%。
三、股權轉讓進展情況
根據2011年11月25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1】伊中執字第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光明集團轉讓給上海鴻揚的股份為1749.855萬股,占總股本的3.14%。
本次權益變動通過雙方協議轉讓、司法裁定的方式進行。本次股份變動前,光明集團持有光明家具69,855,065股,占光明家具總股本的12.54%(按照總股本557,134,734股計算),為光明家具的第二大股東。
本次變動后,光明集團持有光明家具3460.01萬股,占總股本的6.21% (按照總股本557,134,734股計算),仍為光明家具的第二大股東。
光明集團與上海鴻揚約定,將盡快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權轉讓過戶手續,并在股權轉讓完畢后及時公告進展情況。
三、備查文件
1、《股權轉讓協議》
2、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1]伊中執字第11號
3、《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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