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應配合上市公司實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細化國有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監管,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 本報記者 劉麗靚
為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信息管理,防控內幕交易,國務院國資委昨日公布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相關信息披露前,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中的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將信息向外界泄露,也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本人、親屬或他人牟利。對泄露內幕信息或從事內幕交易的相關人員進行處分。《通知》還強調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配合上市公司實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等事項。
《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同時指出,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策劃、研究、論證、決策過程中,應當在堅持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參與人員范圍,減少信息知悉及傳遞環節;簡化決策流程,縮短決策時間,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有關事項的決策原則上應在相關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時間進行。
《通知》強調,在相關信息披露前,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中的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公司內部網站、或以內部講話、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形式將信息向外界泄露,也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本人、親屬或他人牟利。一旦出現市場傳聞或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異常交易等情況,應當及時督促、配合上市公司披露或澄清相關信息。必要時,應當督促上市公司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申請股票停牌。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應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按規定做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保證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通知》指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應依據職責分工,對泄露內幕信息或從事內幕交易的相關人員進行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知》還明確要求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建立制度、明確機構的同時,對自身內幕信息管理情況開展一次全面自查,為迎接下一步多部門聯合檢查做好準備。
業內人士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大中型國有企業,近年來正加大力度推進改制、并購重組、定向增發、新發上市、整體上市,而在這個過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內幕交易行為層出不窮。證券監管部門近一段時間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不斷加大了打擊力度,此次國資委出臺的《通知》更是細化了對國有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的監管,并加大了處罰力度,無疑為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交易行為敲響了警鐘。
該人士認為,作為資本市場中重要而關鍵的參與主體,國有企業及其負責人不僅要像其他參與主體那樣守法經營,更需要作出表率,成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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