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巨潮資訊網刊登了《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六屆十四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因打字疏忽造成公告多字現象,現將公告中"四、審議通過關于《增補六屆董事會董事》的決議"內容作以更正。
原公告內容:
根據控股股東單位提名同意增補王志偉先生、成鈞先生、陳學志先生、謝以明先生、張金鑄先生為公司六屆董事會董事;
更正為:
根據控股股東深圳九五投資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補王志偉先生、成鈞先生、陳學志先生、謝以明先生為公司六屆董事會董事
根據股東單位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補張金鑄先生為公司六屆董事會董事;
特此公告更正,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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