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東北京卷石軒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該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與廊坊市國土土地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1、北京卷石軒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將其持有我公司的5005萬股股份,全部協議轉讓給廊坊市國土土地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本次轉讓的股份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3.17%。
2、本次轉讓股份對價為現金28,428.4萬元,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28,428.4萬元的股權轉讓款。
3、本股份轉讓協議補充協議簽訂后3個工作日后,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股份過戶工作。
4、收到上述股權轉讓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股東權力的交接工作。
5、協助乙方完成目標公司遷址至廊坊市的相關工作。
6、甲方應妥善安置本公司離任人員,因甲方安置不妥導致乙方或目標公司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或目標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
7、目標公司在被乙方控制(以目標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乙方推薦董事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為起始日,下同)之前已經形成的一切歷史遺留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目標公司在被乙方控制之后新形成的全部問題(不含目標公司遺留問題產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承擔。
甲、乙雙方將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履行相關過戶手續。有關股份轉讓的進展情況本公司將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
華夏建通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