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葉勇 ○編輯 王曉華
⊙記者 葉勇 ○編輯 王曉華
如果說從需求面,“電荒”帶來的啟示和下一步的政策導向就是加大抑制高耗能產業力度和加速產業轉型的話,那么,從供給面,“電荒”的啟示就是:供應不足背后的電力結構性矛盾亟待解決,而作為資源價格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的電價形成機制問題,也亟待解決。
經過本報記者長期調研,從供給看,這輪電荒主要原因在于兩方面。
一方面,是電力工業結構性原因。由于近幾年電源新增的機組類型結構、地區結構不均衡,使火電比重快速下降、新能源發電比重提高、西部地區電源裝機容量占全國總量的比重快速增加;而相應的電網建設沒有跟上,導致全國性的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嚴重受限。東部、中部地區的季節性電力缺口增加,反之西部、東北地區富余的電力無法輸送到東中部,造成典型的結構性缺電格局。
另一方面,則是“市場煤、計劃電”這一體制痼疾。這一體制痼疾導致行政管制的電價調整跟不上煤價上漲的幅度,火電廠虧損嚴重,火電廠發電積極性大大下降。一批電廠消極發電。有業內人士透露,一些電力集團內部下達口頭指示,但凡難以購煤且越發越虧的電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停機檢修”。
盡管有人批評電廠這種行為是不負責任,但是也有人認為不少電力上市公司屬于公眾公司,是市場化主體,不應該強求履行社會責任。實際上,真正對電荒負有重要責任的是“市場煤、計劃電”這一體制痼疾 。
針對供應不足背后的電力結構性矛盾,中電聯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是盡快核準開工較大規模的電源項目,以確保合理的在建和投產規模;特別是盡快開工建設一批大中型水電項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發展核電,積極推進新能源發電發展。二是要尊重裝機結構客觀規律,為滿足電力系統連續穩定供應的備用以及調節新能源發電季節性、間歇性矛盾,開工建設一定規模火電項目,主要是煤炭基地清潔高效燃煤電廠和天然氣電廠,加快遠距離交直流特高壓跨區線路建設,解決“十二五”中期可能出現的大范圍缺電難題。
而針對“市場煤、計劃電”,上述專家表示,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能夠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此基礎上,要推進電價改革,盡快完善一次能源價格、上網電價、銷售電價之間的聯動機制,引導電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特別是要提高電力企業持續發展能力,滿足“十二五”期間電力發展對資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