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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機構理應勤勉盡責
更需切斷IPO利益鏈
■赤擇遠
在日前舉行的新股估值定價研討會上,眾多議題中,有一個議題監管層尤為關注,即保薦承銷機構的勤勉盡責與切斷IPO利益鏈的問題。
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要求,保薦機構、詢價對象等中介機構應采取審慎態度,在參與新股估值定價時做到勤勉盡責和誠實守信,減少三重挑戰給新股定價合理化帶來的困難。要用適當的監管和制度的安排,使得用較小的代價能夠比較大程度地改善或者提升信息的對稱性。
朱從玖的這番最新表態,意味著監管層對于發行審核中保薦與承銷機構的監管將更加重視。
事實上,監管層對保薦機構和承銷機構曾發布多個監管措施,如保代人聆訊制度、未過會項目簽字保代問責機制,以及近期剛宣布的《關于保薦項目盡職調查情況問核程序的審核指引》,為保薦人的監管增添了多個環節。
保薦承銷機構要勤勉盡責,同時也要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的定價環境。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稱,首要的工作還是要切斷新股發行過程中的利益鏈條,防止潛在利益沖突的惡劣影響,保薦機構或保薦代表人如果直接或間接地持有發行人的股權,詢價對象如果與承銷人和承銷人之間存在密切的業務聯系和其他關系,這些利益關系的存在一定會影響到新股定價的公平性。
這就直接觸及了為市場詬病已久的券商保薦加直投業務。
華夏基金副總經理王亞偉就直言,“對投行在PE階段投資待上市公司明確反對”。
(下轉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