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高 琴
嚴義明,因代理多起中小股東維權案,被譽為“中國股市維權第一人”。
翻閱他的維權日歷,我們可以列一個長長的名單:紅光實業、銀廣夏、大慶聯誼、科龍電器、石油龍昌、東方集團、長征電器、銀河科技等等。
在“3·15”臨近之際,《證券日報》記者近距離與證券界資深律師嚴義明有了一次交流,請他談談這么多年為小股東維權的感受和感動。
《證券日報》:1998年,您代表中小投資者將紅光實業告上法庭,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第一起因虛假陳述引發的小股東狀告上市公司案。當時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出來為中小股東說話?
嚴義明:剛開始,我在學習法律的時候,就想為建立公正的法律秩序能夠做一點貢獻,做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后來,我發現中國的證券市場較為混亂,假帳滿天飛,“無莊不股、價格操縱”的現象很多,同時假消息也很多,因此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就獲得較大的收益,而中小股東在證券市場就損失慘重。我覺得很有必要去推動建立公正的證券交易法律秩序,因此我就走上了為中小股東說話的唯權之路。
《證券日報》:是什么信念支撐著您走了8年之久的維權之路?在這段歷程中,最讓您難以忘懷的一次經歷是什么?
嚴義明:我一直堅信改革開發的總趨勢是會越來越往合理公正的方向走下去,即使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但是只要大家共同努力,這些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在這段唯權的歷程中,相對而言,讓我最難忘的還是紅光實業和銀廣廈兩個案件,因為紅光實業是個啟蒙性的案件,而銀廣廈案件則是真正推開了證券市場的維權大門。
《證券日報》:在諸多的中小股東維權案件中,最讓您倍感欣慰并值得驕傲的又是哪個案件?
嚴義明:每個案件都傾注了我的心血,我認為不同的案件承擔了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紅光實業這個案件起到了啟蒙性的作用,通過這個案件,廣泛引起了證券市場的關注和討論,大家一致提出“上市公司一旦出現虛假信息損害中小股東的情況時,中小股東的權益該如何受到保護?”。而銀廣廈案件時,社會已逐漸形成了共識——中小股東的權益應該受到保護,銀廣廈案件是推開證券市場維權大門的案件。
大慶聯誼案件是證券市場最早通過開庭審理、做出全面支持中小股東訴訟請求的案件,該案件也是最早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實現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案件,大慶聯誼案件為此類起到了一個標桿的作用。但非常遺憾的是,在此之后開庭的諸如此類案件,因其法律效果相對偏弱。
后來,我對如何為中小股東維權做了一些新的探索,我當時認為如果能夠提高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責任感,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就會有很大的提高,其他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也會極大減少,所以我在做科龍案件的時候,將其定義為“獨立董事的獨立運動”。隨后的兩個案件——長征電器和銀河科技,我將其定義為“主動地揭假”。這兩個案件的最終結果是:上市公司高管主動承認錯誤并承諾今后改正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相關錯誤。
《證券日報》:就目前來看,中小股東維權欲走維權之路,除了尋求律師的幫助以外,還有其他途徑嗎?
嚴義明:按理說,途徑應該不少,但是就目前來看,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目前由于最高法院對中小股東的維權規定了一套非常復雜的程序以及很復雜的損失計算方法,所以中小股東的維權就變得相當困難,因此尋求律師的專業幫助顯得猶為重要。如果要實現中小股東能夠很便利很通暢地為自己維權,我建議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廢除相關司法解釋。
《證券日報》:2009年您遭遇襲擊,對于此事的發生,您有預感嗎?這次事件過后,您逐漸淡出中小股東維權領域,進而轉向純公益性的“環境維權”和“政府信息維權”領域,這兩者之間有關聯嗎?
嚴義明:有預感。在遭遇襲擊之前,有人找過我,讓我開個價并提出要求“不要做某上市公司的維權案件”,在被我拒絕之后,又有人來找我,并稱“如果不聽勸,就把你做了”,我仍然做了強應的回應“我就在辦公室,我等著”。兩三天只后,就發生了此事。
實際上,我從2005年底開始就已經不再受理新的證券市場唯權案件了,所以我遇襲與逐漸淡出沒有關聯。主要是后來證券市場的維權有很多律師跟進在做,如果我不再參與,也不會影響中小股東維權的進程。反過來說,政府信息公開就顯得猶為重要,主要是因為政府拆遷以及環境問題,針對基層政府的群體性事件日益增多,那么這當中有信息不對稱的原因,也有基層政府的工作作風問題,甚至是基層政府個別官員的腐敗問題,如果要解決這些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政府信息公開,讓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得到保證,因此,我進而轉向純公益性的“環境維權”和“政府信息維權”領域。其實客觀上來講,這樣領域的維權也是有一定的風險。
《證券日報》: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請為中小股東們說一句您最想說的話。
嚴義明:希望中小股東能夠在選股的時候擦亮眼睛,選好個股,能夠真正分享到國家經濟發展和上市公司業績增長所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