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華安升級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317號文批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4、本基金自2011年3月17日起至2011年4月20日通過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直銷機構為本公司,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農業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郵儲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銀行”)、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烏商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河證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投證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證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部證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龍證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證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證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證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都證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證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證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證券”)、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達證券”)、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泰證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海證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萬通)、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證券”)、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通證券”)、中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天證券”)。(見本公告中“八、(三)、2代銷機構”)。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5、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6、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7、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系統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投資理財中心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8、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僅允許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保險公司多險種開戶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開立多個賬戶),已經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予開戶申請。發售期內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的手續,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為前提條件。請投資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銷售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可能導致開戶失敗。
9、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11年3月14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升級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1、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等業務。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在發售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銷機構外,如增加其他代銷機構,將及時公告。
12、對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及直銷專線電話(021-68863400、010-57635999或020-38350158),垂詢認購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4、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新基金以一元面值發售,一元面值發售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基金凈值可能會跌破面值。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15、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
華安升級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華安升級主題股票。
基金代碼:040020。
2、基金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
3、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5、募集目標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6、投資目標
本基金重點投資于受益于產業結構升級、消費升級和技術升級的行業,分享中國經濟結構轉型過程中的投資收益。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7、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貨幣市場工具和資產支持證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范圍為60%~95%,其中投資于戰略性新興行業、消費升級行業和傳統行業中的技術升級相關行業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資的80%;債券、權證、現金、貨幣市場工具和資產支持證券占基金資產的比例范圍為5~40%,其中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范圍為0~3%;現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8、募集對象
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9、基金募集期與發售時間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額停止發售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個月。
本基金的發售時間為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4月20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認購的情況提前終止或延遲發售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適當調整。
10、基金備案與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屆滿,在基金的募集份額不少于2 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 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 人的條件下,則依法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3個月的基金募集期屆滿,本基金仍未達到法定備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投資人。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發售期內本公司代銷網點、本公司業務總部或分公司和電子交易平臺將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發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設最高認購限額。
2、最低認購限額
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平臺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投資理財中心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3、已購買過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用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需先辦理多渠道開戶業務,此業務需提供原基金賬號。
4、基金認購方式與費率
(1)認購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當面委托、傳真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進行認購。
(2)認購費率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最高不超過1.2%,且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單筆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萬
1.2%
100萬≤M<300萬
1.0%
300萬≤M<500萬
0.6%
M≥500萬
每筆1000元
5、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或,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或,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例一,某投資人在認購期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其對應認購費率為1.2%,認購金額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5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1+1.2%)=98,814.23元
認購費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認購份額=(98,814.23+50)/1.00=98,864.23份
例二,某投資人在認購期投資200萬元認購本基金,其對應的認購費率為1.0%,認購金額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2,000,000/(1+1.0%)=1,980,198.02元
認購費用=2,000,000-1,980,198.02=19,801.98元
認購份額=(1,980,198.02+1,000)/1.00=1,981,198.02份
例三,某投資人在認購期一次性投資5,000萬元認購本基金,其對應的單筆認購費為1000元,認購金額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2.5萬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50,000,000-1,000=49,999,000元
認購費用=1,000元
認購份額=(49,999,000+25,000)/1.00=50,024,000份
認購金額的有效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業務總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7樓
電話:(021)38969960
傳真:(021)58406138
聯系人:張劍云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522室
電話:(010)57635999
傳真:(010)66214061
聯系人:劉彥竹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1203室
電話:(020)38199200
傳真:(020)38927962
聯系人:王新光
(4)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南關正街88號長安國際中心A座706室
電話:(029)87651811
傳真:(029)87651820
聯系人:滿黎
(5)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號威斯頓聯邦大廈12層1211K-1212L
電話:(028)85268583
傳真:(028)85268827
聯系人:強智勇
(6)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北站路59號財富中心E座2103室
電話:(024)22522733
傳真:(024)22521633
聯系人:曹瀚
(7)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臺
華安電子交易網站:www.huaan.com.cn
華安電子交易手機網站:wap.huaan.com.cn
華安電子交易熱線:40088-50099
傳真電話:(021)33626962
聯系人:趙敏
2、代銷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上述代銷機構的聯系方式請見“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的相關內容。本公司可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增加本基金相關代銷機構,屆時將另行公告。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可到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或通過本公司電子交易平臺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業務。認購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投資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銷網點辦理。
個人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向投資者分配基金賬號,并根據銷售機構提供的通訊地址于基金開戶成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寄出基金賬戶憑證。個人投資者可從遞交開戶申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至開戶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一)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開戶和認購程序(若已經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基金賬戶,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認購金額需在10萬元以上):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基金發售日的8:30—17:3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
個人投資者在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申請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書》,并在第一聯、第二聯簽章;
(3)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借記卡或儲蓄卡原件及復印件;
(4)加蓋預留印鑒(簽字或簽字和蓋章)的《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3、認購
個人投資者在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辦理認購申請,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書》,并在第一聯、第二聯簽章;
(3)辦理認購時還需提供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或復印件。
4、繳款
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開放式基金,應先到指定銀行賬戶所在銀行,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銷資金專戶。
本公司指定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如下:
(1)中國建設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31001520313056001181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2)中國工商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1001190729013310952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3)交通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310066771018000423968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陸家嘴支行
(4)中國工商銀行北京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賬號:0200250129200025850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金融街支行營業室
5、注意事項
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不受理投資者以現金方式提出的認購申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當天可辦理認購申請,但認購的有效要以基金賬戶開立成功為前提。投資者開戶時須預留指定銀行賬戶,該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認購、申購、贖回、分紅、退款等基金交易過程中資金往來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1)認購申請當日16:30之前,若個人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作無效處理。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投資者開戶成功,但認購資金從非“指定銀行賬戶”劃來,或者資金劃撥沒有使用存折轉賬、信匯或電匯方式的;
e、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 認購資金在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4) 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和認購申請后,可于T+1個工作日到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本公司網站查詢開戶確認和認購受理結果。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詢。
(二)通過華安電子交易平臺開戶和認購程序
1、認購的時間:基金發售日7*24小時受理,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開立基金賬戶及認購程序
(1)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參照公布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上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電子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和認購業務。
(2)尚未開通華安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持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中國建設銀行借記卡、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交通銀行借記卡、招商銀行借記卡、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興業銀行借記卡、中信銀行借記卡等銀行卡登錄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根據頁面提示進行開戶操作,在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過華安電子交易平臺進行認購;
對持浦發銀行借記卡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浦發銀行全國各指定網點或登錄該行網上銀行專業版辦理“銀基通”簽約后,即可直接通過華安電子交易平臺進行認購;
(3)已經開通華安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請直接登錄華安基金電子交易平臺進行網上認購;
(4)已經開通華安基金手機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可以登錄華安手機網站(http://wap.huaan.com.cn)進行認購;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咨詢電話:40088-50099。
(三)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的,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五、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機構投資者可到各代銷網點或本公司設在上海、北京、廣州、西安、成都、沈陽的業務總部或分公司辦理基金的認購。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向投資者分配基金賬號,并根據銷售機構提供的通訊地址于開戶成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寄出基金賬戶憑證。機構投資者可從遞交開戶申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至開戶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一)機構投資者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若已經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基金賬戶,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基金發售日的8:30—17:3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在投資理財中心申請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書》,并在第一聯、第二聯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4)《關于印鑒的指定文件》(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標準格式);
(5)加蓋預留印鑒(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6)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非法人單位負責人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8)前來辦理開戶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3、認購
機構投資者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投資理財中心辦理認購申請,須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書》,并在第一聯、第二聯加蓋預留印鑒;
(2)劃付認購資金的貸記憑證回單復印件或電匯憑證回單復印件;
(3)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4、繳款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開放式基金,應先到指定銀行賬戶所在銀行,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銷資金專戶。
本公司指定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如下:
(1)中國工商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1001190729013310952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2)中國建設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31001520313056001181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3)交通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賬號:310066771018000423968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陸家嘴支行
(4)中國工商銀行北京賬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賬號:0200250129200025850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金融街支行營業室
5、注意事項
本公司業務總部或分公司不受理投資者以現金方式提出的認購申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當天可辦理認購申請,但認購的有效要以基金賬戶開立成功為前提。投資者開戶時須預留指定銀行賬戶,該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認購、申購、贖回、分紅、退款等基金交易過程中資金往來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1)認購申請當日16:30之前,若機構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作無效處理。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投資者開戶成功,但認購資金從非“指定銀行賬戶”劃來,或者資金劃撥沒有使用“貸記憑證”方式或“電匯”方式的;
e、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認購資金在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認購后2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4)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和認購申請后,可于T+1個工作日到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本公司網站查詢開戶確認和認購受理結果。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詢。
(二)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的,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六、清算與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折算為投資者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份額計算時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其中利息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利息折算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2、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3、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發行結束后完成。
七、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本基金具備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4、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8樓
法定代表人:李勍
電話:(021)38969999
傳真:(021)58406138
聯系人:馮穎
客戶服務熱線:40088-50099
網址:www.huaan.com.cn
電子郵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聯系電話:(010)67595003
聯系人:尹東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業務總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7樓
電話:(021)38969960
傳真:(021)58406138
聯系人:張劍云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522室
電話:(010)57635999
傳真:(010)66214061
聯系人:劉彥竹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1203室
電話:(020)38199200
傳真:(020)38927962
聯系人:王新光
(4)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南關正街88號長安國際中心A座706室
電話:(029)87651811
傳真:(029)87651820
聯系人:滿黎
(5)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號威斯頓聯邦大廈12層1211K-1212L
電話:(028)85268583
傳真:(028)85268827
聯系人:強智勇
(6)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北站路59號財富中心E座2103室
電話:(024)22522733
傳真:(024)22521633
聯系人:曹瀚
(7)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臺
華安電子交易網站:www.huaan.com.cn
華安電子交易手機網站:wap.huaan.com.cn
華安電子交易熱線:40088-50099
傳真電話:(021)33626962
聯系人:趙敏
2、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聯系人:尹 東
電話:(010)67595003
傳真:(010)66275654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公司網址:www.ccb.com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傳真:(010)66107914
網址:www.icbc.com.cn
(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電話:(010)66596688
傳真:(010)66593157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網址:www.boc.cn
(4)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轉A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