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11年3月11日
2.召開地點:天津泰達國際會館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表決
4.召集人:董事會
5.主持人:趙健
6.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11年3月11日在天津召開。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282805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02%。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2﹑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3、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4﹑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5﹑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經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2010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為-19,590,058.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584,396,587.14元,本年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03,986,645.55 元。因公司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負,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2010年度公司不進行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6、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7、審議通過公司續聘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財務審計機構,聘期一年。2011年度審計費用為30萬元(不含差旅費),該所已為公司服務二年。
贊成12828053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8、聽取公司獨立董事馮科述職報告;
9、聽取公司獨立董事寧維武述職報告;
10、聽取公司獨立董事田昆如述職報告。
上述議案于2011年2月18日公告。詳細內容見《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天津長豐律師事務所
2.經辦律師姓名:孫學亮邢汝玖
主任律師:安好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天津長豐律師事務所關于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