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周宇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日就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答記者問時表示,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將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的原則,主要從四個方面審查:一是并購交易對國防需要的國內產品生產能力、國內服務提供能力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影響;二是對國家經濟穩定運行的影響;三是對社會基本生活秩序的影響;四是對涉及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研發能力的影響。
該負責人表示,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是適應我國利用外資方式逐步轉變、對外開放繼續推進的新形勢,加強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完善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的重要舉措,將有利于規范和促進外資并購持續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稱,積極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著眼于完善利用外資政策法規體系,提高透明度、可預期性,促進外資并購有序發展,不會改變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方針。
他強調,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發改委將建立起規范化的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同時也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
據介紹,外資并購安全審查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核心,范圍相對集中。即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制造。外國投資者并購上述行業和領域的境內企業,且取得實際控制權的,才需要進行安全審查。
該負責人表示,建立安全審查制度是對現行外資并購審核管理的完善,不新增行政許可。對投資者而言,仍然是按照外商投資有關規定,提出并購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
但在安全審查過程中,聯席會議可要求并購交易當事人提供安全審查需要的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