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高泡沫的房地產發展模式,既不利于普通老百姓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也不利于房地產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正是基于這一認識,中央提出將房地產調控進行到底。
未來政府將進一步明確市場和政府各自的職責定位,奉行“市場歸市場,政府歸政府”原則,即把政府房地產政策重點轉移到“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上來,而對于商品房市場將更多由市場自行調節,未來房地產行業很有可能形成商品房、保障房并行的“雙體系”格局。
對于商品房市場調控,新的調控政策可能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細化已有的調控政策。如經過與地方政府的充分交流與溝通,住建部已經初步擬定了第三批執行“限購令”的城市名單,本次解決的限購城市,主要是14個城市之外的大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較活躍的三線城市。二是在上海、重慶推出房產稅試點,在長期制度建設方面尋求突破,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三是采取綜合調控模式,在土地、信貸、稅收等方面協調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