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1-0001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知于2011年1月5日以電話通知、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2、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11年1月11日下午1時在深圳大中華喜來登酒店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
3、本次會議應參加會議董事九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九人。
4、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郭現生先生主持,公司全體監事、董事會秘書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會議。
5、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ㄒ唬┮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議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读种葜貦C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ǘ┮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采煤機和掘進機”產品的議案》。同意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采煤機和掘進機”產品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及變更公司工商登記的議案》。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及變更公司工商登記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四)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并在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于此議案審議通過后簽訂,待協議簽訂后一并公告。
。ㄎ澹┮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41,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核查意見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核查意見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的議案》。《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ò耍┮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信息知情人報備制度〉的議案》《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信息知情人報備制度》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ň牛┮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郭釧先生、李子山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ㄊ┮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同意于2011年1月28日上午9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第一、二和三項議案。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13日
附:郭釧先生、李子山先生簡歷
郭釧,男,漢族,1987年11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畢業,現任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除此之外,未在其他單位有任何兼職;其本人系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郭現生、董事韓錄云之子,是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郭書生、公司監事會主席郭松生、公司副總經理呂明田的侄兒,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也未發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從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與其他部門的任何處罰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也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李子山,男,漢族,1952年9月生,黑龍江省佳木斯人,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政工師,曾任佳木斯煤機廠副廠長、常務副廠長,佳木斯煤礦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IMM國際煤機公司副總裁,現任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掘設備公司(籌)總經理,未在其他單位有兼職;其本人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未發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從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與其他部門的任何處罰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也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1-0002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于2011年1月5日以電話通知、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監事。
2、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11年1月11日在深圳大中華喜來登酒店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
3、會議應到監事三名,實到監事三名。
4、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郭松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會議。
5、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舉手表決方式,一致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股東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
2、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實現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1年1月13日
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1-0003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
及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788號文批準,林州重機于2010年12月29日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120萬股,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80,000,000.00 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74,801,297.29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205,198,702.71元。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驗,并出具(2011)京會興驗字第3-001號《驗資報告》。
根據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用于公司“液壓支架改擴建項目”和“液壓支架電液控制系統項目”,項目合計需要資金人民幣337,540,000.00元?鄢笆瞿技Y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募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67,658,702.71元。
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及實際經營情況,公司擬從超募資金中申請41,000萬元資金用于歸還銀行貸款并申請1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一、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計劃和必要性
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了提高募投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前提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經營情況,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41,000萬元用于歸還銀行貸款,具體情況如下:
銀行名稱
借款金額(萬元)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本次擬還款金額(萬元)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
950
20100710-20110109
5.3460
950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
2,050
20101030-20110429
5.6100
2,050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2,000
20101110-20110509
5.1000
2,000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1,000
20100409-20110408
5.8420
1,000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7,000
20100421-20110420
6.1065
7,000
安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100803-20110802
7.5225
2,000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
5,000
20101125-20111124
6.1160
5,000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支行
5,000
20100916-20110915
6.9030
5,000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5,000
20100907-20110306
5.1000
5,000
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紗東支行
2,000
20100913-20110912
5.3100
2,000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3,000
20101227-20111226
6.3910
3,000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6,000
20101126-20111125
6.1160
6,000
合計
41,000
41,000
鑒于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款活期利率僅為0.36%,銀行貸款利率和募集資金專戶存款利率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利差,本次歸還銀行貸款后,預計可減少利息支出約為2,328.80萬元,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成本,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達到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公司擬用該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和必要性
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拓展,在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也隨之增加。為了滿足公司日常經營和發展的需要,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解決部分流動資金需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每年可為公司減少潛在利息支出約人民幣545萬元,從而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有利于實現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提升公司經營效益。因此,公司使用該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三、公司關于本次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的說明與承諾
本次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適應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承諾:
1、公司最近12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2、在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后12個月內不從事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四、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ㄒ唬┒聲䲡h決議
2011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和《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41,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ǘ 監事會意見
2011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和《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認為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股東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認為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實現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ㄈ 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對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發表如下意見:
1、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實現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與公司《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不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41,000萬元歸還銀行貸款,使用超募資金中的10,000萬元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和保薦代表人武健、楊淑敏就上述超募資金使用計劃詢問了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核查了公司相關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以及獨立董事意見。保薦機構經審慎核查后認為:
1.林州重機本次擬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適應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上述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2.上述超募資金使用計劃已經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經過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3.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還承諾使用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對外披露。
因而,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和保薦代表人武健、楊淑敏同意林州重機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同時,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和保薦代表人武健、楊淑敏將持續關注林州重機剩余超募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林州重機在實際使用該部分資金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對該部分資金的使用合法合規并投資于主營業務,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等,切實履行保薦機構的職責和義務,保障林州重機全體股東的利益,并對超募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及時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五、備查文件
1、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
2、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資金使用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13日
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1-0004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788號文批準,林州重機于2010年12月29日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120萬股,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80,000,000.00 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74,801,297.29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205,198,702.71元。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驗,并出具(2011)京會興驗字第3-001號《驗資報告》。
為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順利實施募集資金項目、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公司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分別為:248109299139、416060100018170608336、462150100100006104和7391010182100070791。這四個專戶僅用于公司募投項目募集資金和超額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將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緯一路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營業部及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該三方監管協議內容主要為:
一、公司已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248109299139,截止 2011 年 1月12日,專戶余額為201,860,000.00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液壓支架改擴建項目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 10000 萬元,開戶日期為2011年 1月12日,期限6個月。公司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華泰聯合證券。公司存單不得質押。
公司已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分行(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416060100018170608336,截止 2011 年 1 月12日,專戶余額為35,680,000.00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液壓支架電液控制系統項目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462150100100006104,截止 2011 年 1月12日,專戶余額為150,000,000.00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超募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7391010182100070791,截止 2011 年 1月12日,專戶余額為717,658,702.71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超募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與開戶銀行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華泰聯合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華泰聯合證券應當依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有權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開戶銀行應當配合華泰聯合證券的調查與查詢。華泰聯合證券每季度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四、公司授權華泰聯合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武健、楊淑敏可以隨時到開戶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開戶銀行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華泰聯合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開戶銀行按月(次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華泰聯合證券。開戶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總額的5%的,開戶銀行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華泰聯合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華泰聯合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華泰聯合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向公司、開戶銀行書面通知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開戶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華泰聯合證券出具對賬單或向華泰聯合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華泰聯合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或者華泰聯合可以要求公司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本協議自公司、開戶銀行、華泰聯合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且華泰聯合證券督導期結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13日
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1-0005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11年1月28日上午9時
4、會議的召開方式:以現場投票方式召開
5、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于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7、會議地點: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議案》;
2、審議《關于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采煤機和掘進機”產品的議案》;
3、審議《關于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及變更公司工商登記的議案》。
以上議案的內容詳見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發布的相關信息公告。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 時 ,下午2:00—5:00時;
2、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河南省林州市河順鎮申村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信函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
3、登記方法:
。1)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賬戶卡進行登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進行登記;
。2)法人股東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證券賬戶卡和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進行登記;
。4)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須在2011年1月25日下午5:00點前送達或傳真至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股東可以書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參加表決(參見附件)。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股東住宿及交通費自理;
2、會議聯系電話:0372-6024321 ;傳真:0372-6031023;
3、郵政編碼:456561
4、聯系人:陳亦剛
五、備查文件
1.《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授權委托書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1年1月13日
附件:授權委托書(格式)
授 權 委 托 書
致: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茲授權委托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1月27日召開的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后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有效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日起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股東賬號:持股數: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法人股東營業執照號碼):
受托人(簽名):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對下述議案表決如下:
序號
議 案 名 稱
同意
反對
棄權
議案1
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議案》
議案2
審議《關于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采煤機和掘進機”產品的議案》
議案3
審議《關于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及變更公司工商登記的議案》
。ㄕf明:請在“表決事項”欄目相對應的“同意”或“反對”或“棄權”空格內填上“√”號。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對”或“棄權”一種意見,涂改、填寫其他符號、多選或不選的表決票無效,按棄權處理。)
委托人簽名(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