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劉春香 ○編輯 李小兵
新嘉聯被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查出五大問題,經過該公司初步測算,這五大問題合計將致公司2009年度減少凈利潤254.93萬元,占公司原審定2009年度凈利潤1668.59萬元的15.28%。被財政部處以5萬元罰款,并要求整改。
事發并非偶然,此前,財政部公告對40家上市公司會計質量檢查情況的追蹤,*ST華控、開元控股、永泰能源、粵高速、南山鋁業等公司榜上有名。
2011年1月4日新嘉聯收到了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關于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及《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公司五大問題至此暴露。
據披露,首先,公司違反存貨計量原則,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經測試,公司2009年少提存貨跌價準備178.02萬元。其次,違反銷售收入確認原則,提前確認收入。經查,為保持銷售收入的稅收計算口徑與會計核算口徑一致,公司部分銷售業務在商品風險報酬尚未轉移的出口報關時點確認收入,導致公司2009年度多計銷售收入279.78萬元,多計凈利潤70.93萬元。 此外,合并程序不合規,虛增報表利潤。經查,2009年度公司對子公司新力公司報表合并程序不合規,導致公司2009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多確認凈利潤99萬元(對公司股東影響數為50.49萬元)。
除上述問題外,公司會計核算不規范,費用支出直接沖減收入。2009年,公司在產品外銷業務中,將應計入“銷售費用”的運費、保險費、境外費用等支出,直接沖減銷售收入,共計金額161.22萬元。另外,公司還被指內控制度不健全,對子公司經營及財務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公司進行了處理,要求根據各個條例進行整改,其中,對于對公司編制不實合并報表、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等行為,依據法規,對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