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于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的通知于2010年12月15日以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10年12月23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與表決董事9名,實參與表決董事9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經充分的討論和審議,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出租軟布生產線等固定資產的議案》。
會議同意將兩條軟布生產線等固定資產出租給上海吉龍塑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龍塑膠”)使用,租賃期限3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吉龍塑膠基本情況
(一)吉龍塑膠成立于1994年, 注冊資本120萬美元,住所上海浦東新區川沙鎮欄學路520號。經營范圍:生產銷售塑膠玩具、塑膠文具用品、塑膠旅游用品類塑膠制品及箱、包、帶制品。截止2010年11月30日,凈資產7,267.13萬元,2010年1-11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8,497.67萬元,實現凈利潤1,180.54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二)吉龍塑膠與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無關聯關系,也沒有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
二、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出租資產為公司擁有的兩條軟布生產線及其輔助設施等固定資產。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擁有的該等固定資產未經審計賬面凈值3,525.39萬元,占200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2.44%。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租賃期限及租金
1、租賃期限
本次協議簽訂的租賃期限為3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租金和其他費用
(1)雙方同意,就本次租賃標的,公司每月向吉龍塑膠收取租賃費人民幣22.4萬元。
(2)水、電、燃氣、電話、網絡等其他費用
吉龍塑膠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電話、網絡等費用由其自行承擔,其中水、電等費用能使用獨立電表、水表核算的,根據獨立電表、水表所示的實際消耗量計算,未能使用獨立電表、水表核算的,譬如公用工程所發生的用電等費用,由吉龍塑膠承擔48萬元/年(含稅)。
(二)人員安置
公司現兩條生產線員工推薦給吉龍塑膠使用。經吉龍塑膠同意使用的員工與公司、吉龍塑膠簽訂《勞務上崗合同》。
(三)設備完好保證金
吉龍塑膠向公司支付年租賃費的20%作為設備保證金。協議終止之日,若吉龍塑膠完全履行保證,公司在7日之內無條件返還該保證金。
四、出租資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由于流動資金嚴重不足,無法滿足軟布生產線實際產量需求,人員、機器經常處于閑置狀態;另由于產銷量低,產品單位生產成本居高不下,虧損嚴重,為降低運營成本和費用,有必要將軟布生產線予以出租。
公司此次出租資產可以取得一定的租賃收入,改善目前現金流狀況,有利于發展其他硬片產品。
特此公告。
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