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南正和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0年12月13日以書面傳真方式通知公司全體董事,會議以通訊方式審議表決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會議的董事5人,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5人,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書面回復表決,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形成以下決議:
一、關于公司申請伍仟萬元人民幣貸款的議案。
同意公司向大新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新銀行”)申請綜合銀行授信額度為伍仟萬元的人民幣貸款。公司為上述貸款提供如下擔保:
1、以公司擁有的位于柳州市飛鵝二路1號谷埠街國際商城A區二層213至445號、三層191至407號之物業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柳房權證字第A0068776號、柳房權證字第A0068764號,抵押房產建筑面積共計7,237.30平方米。土地證號為柳國用2008第120102號、柳國用2008第120098號,土地使用權面積共計859.8平方米。
2、以上述抵押物全部因物業經營(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提成、提點、管理費、其他收益等)所產生收益權作為應收賬款質押擔保。
3、公司全資子公司廣西正和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提供不可撤銷的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以上業務在具體操作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林端先生簽署與大新銀行業務往來的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