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震懾打擊“熱錢”跨境流動,外匯局再次通報十家企業及個人外匯違規及處罰案例,凸顯中國保持對“熱錢”的高壓打擊態勢。
早報訊 為震懾打擊“熱錢”跨境流動,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再次通報十家企業及個人外匯違規及處罰案例,凸顯中國保持對“熱錢”的高壓打擊態勢。
今年11月1日外匯局已公布一批外匯違規行為的處罰案例。而此次也是外匯局自今年10月以來第四次通報批評外匯違法違規企業的名單。
綜觀外匯局昨日公布的案例,大部分企業正千萬百計地把錢從海外匯回國內,換成人民幣,然后投入股市或樓市。
譬如,2009年9月,廣東省增城市大鼎手袋有限公司共有2筆、合計105萬美元的進料加工項下收匯,超過6個月未辦理核銷手續,違反了出口收匯核銷管理有關規定。該公司利用進料加工項下多收匯,且部分結匯人民幣用于股票證券投資。
此外,2008年2月至5月,山東省萬榮(聊城)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以支付項目工程款名義將外商投資資本金6332萬美元結匯,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中,輾轉劃入該公司下屬全資房地產企業1.4億元,購買外地房產1500萬元,借給境內其他企業2.8億元。
“在積極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滿足企業、個人合理外匯需求的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市場主體外匯業務合規性的監督和檢查,保持對‘熱錢’的高壓打擊態勢,切實維護我國涉外經濟金融安全!蓖鈪R局稱。
國際“熱錢”被普遍認為是造成中國國內通貨膨脹壓力上升、金融市場動蕩加劇的原因之一。
上月初,外匯局表示,為防范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將對銀行按照收付實現原則計算的頭寸余額實行下限管理;來料加工收匯比例統一由30%調整為20%。此舉昭顯在外匯流入壓力加大的背景下,中國的外匯管理趨緊。
從今年年初開始,外匯局開展了應對和打擊“熱錢”專項行動,主要針對利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直接投資、個人等開放度較高的渠道向境內滲透資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