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璐 張歡
“證券法治變革的根本出路在于用國家戰略整合改革現有金融法律法規,制訂統合的金融商品市場法律法規,從而有效保護金融投資者利益,以更大的力度打擊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金融欺詐行為。”這是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郭峰教授在12月4日由上交所主辦的首屆“上證法治論壇”上所作的表述。
郭峰的演講主題是“構建中國特色的反內幕交易制度”。他指出,在我國反對內幕交易從價值取向上來說應當注意三點:一是反內幕交易的重點應當從以前的主要監控個人投資者或者普通的證券分析師轉向重點監控機構大戶,比如說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私營企業,他們才是進行內幕交易的主力軍。二是應當建立投資者交易、監管機構、司法機關相互聯通的反內幕交易機制,只有把各種利益整合起來,才能有效防范內幕交易的發生。三是應當適當縮小內幕人員,將主觀上的內幕信息排除在外。
就建立反內幕交易的路徑,郭峰認為應從幾方面著手。從監管層面來看,第一,要從內幕人員的正面列表登記制轉變為負面列表反內幕交易黑名單制和觀察名單制。第二,強制股價出現重大性異動的上市公司進行股價異動的信息披露,向投資者及時更新。第三,嚴密監管收購兼并中的股價異動,暫停或者終止有嫌疑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資格。第四,應當建立內幕交易舉報者的獎勵機制。第五,在行政查處中實行和解或者舉證。
從司法層面來看,第一,建立內幕交易的民事賠償制度。第二,加大對內幕交易的刑事處罰力度,提高刑事處罰的數額。第三,證券監管機構可以積極配合法院進行調查。第四,立法層面建立全國人大投資商品交易法,來彌補國內侵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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