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沒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因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連續三年虧損,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31日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公布了《2008年年度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公司在2009年4月29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遞交了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及全部材料。深圳證券交易所已于2009年5月4日正式受理本公司關于恢復股票上市的申請,并要求公司補充提交恢復上市申請的相關資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本)14.2.15條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后的三十個交易日內將作出是否核準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決定(補充提供材料期間不計入上述期限內)。
目前,公司在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補充提交申請恢復上市的資料,若在規定期限內本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未能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核準,本公司的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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