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侯捷寧
近日,上市公司半年報披露已接近尾聲,在眾多已經披露的中報里,記者注意到,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在其2010年半年度報告的“重要事項”中披露:東南網架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廣州五羊鋼結構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著作財產權,被奧多比、歐特克和微軟三家公司聯合起訴,要求廣州五羊鋼結構有限公司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索賠金額達人民幣182萬余元。目前,該案已在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的審理中。聯想到近期頻頻出現的蘇州恒久、松德包裝等一系列創業板擬上市公司皆因知識產權信息披露而遭遇羈絆的現象,可以看出,公眾在關注創業板企業高成長、高利潤的同時,也在日益關注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知識產權問題。
記者發現,有些尚處于擬上市階段的公司,甚至部分已經上市的公司,或專利造假企圖蒙混過關,或使用盜版軟件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想方設法在知識產權問題上做手腳、鉆空子、“搭便車”,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但在信息披露制度面前,其行徑早已一覽無余地暴露在媒體和公眾視線中,最終坑害的還是企業本身。
此前披露的蘇州恒久公司便是其中一例,作為國內激光有機光導鼓生產制造行業內規模最大的龍頭企業,蘇州恒久遭遇了上市前的“專利門”尷尬,最終成為創業板IPO首個胎死腹中的例子。雖然事后蘇州恒久承諾退款了事,但其漠視法律法規、企圖蒙混過關的行為卻始終無法得到投資者的原諒。
再以2009年上海大亞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侵犯微軟公司著作權糾紛一案為例,因本案中被告是上市公司大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參股子公司,在得知該公司因侵犯微軟公司著作權被起訴后,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深交所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及《關于做好涉及盜版軟件涉訴事項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上市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及時督促該上市公司在媒體上三次刊登董事會公告披露此案進展。本案也因此成為國內首例上市公司因其參股公司使用盜版軟件被訴訟而進行信息披露的案件,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
事實上,針對近來創業板上市過程中,數家上市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信息披露不夠精準的現象,證監會等政府部門予以了高度重視。今年5月中旬,證監會向各保薦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對5月1日前上報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的在審項目進行全面核查,核查內容需要包括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之后,在6月30日證監會發布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半年報披露準則中,首次要求準確、及時披露知識產權信息。
創業板與主板的不同之處在于,不僅經營機制更為靈活,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更加多元,而且股本較小,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在其資產中所占的比例較大。正是由于這一特點,在公司監管制度上,針對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實行了比主板市場更為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試想,如果一家以知識產權為主要資產的創業板公司,卻在使用盜版軟件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一旦被披露之后,首先是公司誠信受到質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更會使投資者對其喪失信心,給企業帶來致命打擊。
由此可見,作為以品牌、技術創新立足于市場的中小企業上市公司,其能夠快速、健康發展的保障,不僅來自于其技術研發等自主知識產權的運用,為企業發展獲得核心競爭力,同時也來自于其對于軟件資產的良好管理,通過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來提高企業整體的生產效率和生產力,為企業長遠的發展奠定基礎,同時為企業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中贏得競爭優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