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0年度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以現場方式在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4人,代表股份63,387,52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7.98%,公司8名董事、2名監事及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集團")財務部總經理王家寶先生,資產注入方江蘇省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樊寧女士,國信集團委派的觀察員胡道勇先生、王驤先生列席會議。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顧宏言先生主持。公司聘請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單云濤、吳涵律師對大會進行見證,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 提案的審議情況
會議對下列議案進行逐項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續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10年審計機構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同意63,387,52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二)審議通過《關于確定本公司董事長薪酬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同意63,387,52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以及會議召集人的主體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提案以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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