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屈紅燕 ○編輯 朱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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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IPO重啟以來,新股發行馬不停蹄,幾乎有保薦資格的券商都能分得一杯羹,保薦代表人的“挖角大戰”也日趨緊張。為了挖來和留住保薦代表人,券商無奈跟隨同行甚至創新出名目繁多的收入,簽字費、轉會費、續簽費、項目提成等不一而足。
“續簽費”就是最近為了券商留住保薦代表人的創新之一。轉會費和簽字費,早已是成為業內的規則之一,但是最近業內創新出了“續簽費”。 據了解,續簽費相當于新進保薦代表人轉會費的一定比例,深圳某中型證券公司續簽費相當于新進保代轉會費的80%;某北方大型證券公司續簽費相當于新進保代轉會費的100%,廣州某小型證券公司續簽費相當于新進保代轉會費的100%。缺少項目的中小型券商以名目繁多的收入來吸引和留住保薦代表人。據了解,大型券商如中信、中金等公司沒有轉會費,而中小型券商的保薦代表人轉會費已經炒至120-150萬元之間。據了解,有兩家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券商轉會費為稅后120和140萬,有一家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券商轉會費為稅前150--180萬,避稅后基本確定為稅后140萬左右。
而項目較多的大型券商則以項目提成方式留住保薦代表人,保薦人的提成幾乎占到項目收入的一半。據了解,深圳一家券商承攬承做為50%歸公司,50%歸項目組,成本費用等自己承擔;深圳另外一家券商承攬承做扣除成本后提成50%。不菲的簽字費也是大型券商留住保薦代表人的吸引力所在,一家深圳的券商簽字費為稅前50-80萬。一位券商投行部負責人感慨道:“保代拿走了近一半的利潤,現在是投行為‘保代’打工的時代。”
物以稀為貴,保薦代表人相對稀缺是造成券商千方百計讓利保薦代表人的原因所在。在保薦制度下,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和上市時,必須由具有保薦資格的保薦人推薦,保薦人實際上相當于通道。上述投行部負責人表示,“現在券商手上項目堆積,部分券商儲備的擬上市公司多達上百家,新股發行至少需要兩個保薦人簽字,多數券商的保薦人數量相對項目儲備數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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