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宇琛 阮曉琴
昨日有消息稱,繼國家出臺政策限制稀土產量、出口配額之后,工信部和發改委日前正在研究將稀土的開采權限定在幾家國有骨干企業之中,民企只能通過參股的方式參與。
資源向優勢企業聚攏
消息顯示,工信部和發改委日前已經選定幾家國有骨干企業,對稀土資源進行整合。起草的報告已遞交給國務院審批,一旦獲批,國土資源部將對選定企業下發采礦權。屆時,民營企業將只能通過參股上述國企來參與稀土資源的開采利用。而作為中重稀土散布較多的南方地區將成為此次布局的重點。
針對此消息,國土資源部新聞處人士向記者表示,對稀土行業進一步整合的研究的確在進行,但目前可公開的內容仍以本月20日召開的國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內容為準。當日會議提出,要在6到11月集中整治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較為混亂、礦產開發結構不合理、開采總量控制不到位的情況。
多位稀土行業資深專家告訴記者,將稀土開采權限定在大型國有控股企業上以限制過度開采,的確是進一步的整合方向。之前已經在進行的行業整合一直屬于市場行為,即企業對開采項目進行投標,價高者得。此次若通過行政手段縮小采礦權,將有利于資源向優勢企業進一步聚攏。
不過,業內認為,整合最大的掣肘仍在于實際的執行力度和后續的監管機制。其中,地方政府是否能強有力地實施產業整合是問題所在。
新建礦企成本提高三成
記者最近獲悉,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定的我國首部《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望于近期出臺。按計劃,稀土行業污染物排放將從年內開始實施新標準。
業內人士稱,稀土排放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將從環境保護方面促進稀土工業的升級換代,淘汰落后的生產能力和設備,禁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無序競爭。
擬頒布的稀土排放新標準規定了稀土工業企業生產工藝及裝置產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監測要求等。據介紹,某企業擬按照新稀土排放標準建稀土礦,預計建礦成本1億元左右,而按老標準建礦成本約6000-7000萬元,相當于成本增加了30%。此外,現有稀土選礦、冶煉、分離企業大多數排放的“三廢”不達標,在未來兩年,他們也需要在環保上大量投入。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眾多小稀土企業面對環保投入及高額運行費用可能從此關門歇業,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