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其玨 ○編輯 阮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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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無專營的必要,鹽業體制改革應當提速。無論從生產者、消費者和國家層面來看,鹽業的放開都符合改革趨勢和民生要求。”就市場高度關注的鹽業體制改革問題,國家發改委一位官員昨天如是表態。據他透露,國家發改委已對鹽業改革設置了兩年的過渡期。
這位官員是在網盛生意寶與中國工業鹽交易市場聯合主辦的“首屆中國鹽堿經濟合作高端峰會”間隙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并說這番話的。他指出,鹽業的專管和專營不是同一個功能。專管是為保證質量、保護公眾健康,是政府行為;而專營則是企業行為。專管不需要專營來保證。
據介紹,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我國在內,煙酒等行業長時期實行專營,目的一是限制該行業的過度發展;二是用稅收手段限制其超額利潤;三是避免巨額利潤流入利益集團之手,影響社會穩定和諧。
該官員說,鹽業不具備煙酒等行業的獲利能力。鹽是生活必需品,收入和價格彈性不大,煙酒是奢侈商品,收入和價格彈性較大,因此鹽業無專營的必要。數據顯示,鹽業公司從制鹽企業購鹽的平均價格為400到500元/噸,其中加碘的成本只有20-25元/噸,但鹽業公司平均批發價格為1500-2000元/噸,整個批發銷售環節的價差高達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