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基金份額分級
景順長城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24日生效。為了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提供更靈活的理財服務,本基金自2010年4月30日起實行基金份額分級。
分級后本基金將設兩級基金份額:A級基金份額和B級基金份額。其中基金代碼260102作為A級基金代碼,簡稱景順貨幣A,新增260202作為B級基金代碼,簡稱景順貨幣B,兩級基金份額單獨公布基金每萬份凈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具體內容如下:
(一) 基金費率及分級規則
1、A級與B級基金份額的交易限額和適用費率如下表所示:?
A級基金份額
B級基金份額
申購費
0
0
贖回費
0
0
銷售服務費
0.25%
0.01%
首次申購最低金額
個人投資者:500元
機構投資者:1,000元
個人投資者:500元
機構投資者:1,000元
追加申購最低金額
個人投資者:100元
機構投資者:1,000元
個人投資者:100元
機構投資者:1,000元
定期定額申購最低金額
100元
不適用
單筆贖回最低限額
0.01份
0.01份
單個基金賬戶保留的最低持有份額
不適用
500萬份
在銷售機構保留的最低持有份額
100份
100份
注:本基金當期基金收益結轉基金份額,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本基金B級基金份額暫不開通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2、份額分級規則:
基金份額分級后,在基金存續期內的任何一個開放日,單個基金賬戶內保留的本基金份額超過500萬份(包含500萬份)時,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自動升級其單個基金賬戶內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額為B級基金份額,未結轉收益將不結轉,一并帶入B級份額,并于升級當日適用B級的相關費率。
基金份額分級后,在基金存續期內的任何一個開放日,單個基金賬戶內保留的本基金份額低于500萬份(不含500萬份)時,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自動降級其單個基金賬戶內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額為A級基金份額,未結轉收益將不結轉,一并帶入A級份額,并于降級當日適用A級的相關費率。
基金份額分級規則自2010年4月30日起生效,自該日起,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根據投資者基金賬戶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額數量,進行份額級別判斷和處理,并適用A、B級相關費率。
基金份額分級后,對在開放日參與基金份額升降級確認的投資者,其在當日提交的本基金在途贖回、轉換轉出、轉托管轉出等申請,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在下一開放日做失敗確認處理。
(二) 其他相關業務規則
1、分級期間的申購、贖回交易處理
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B級份額(基金代碼為260202)開始接受交易申請;A級基金份額(基金代碼為260102)在分級期間可繼續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分級前已有基金份額的分級處理
對于分級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我公司將以2010年4月30日基金賬戶內基金份額余額(不含2010年4月30日當日申請)為基準進行份額級別劃分。
如投資者單個基金賬戶于2010年4月30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額小于500萬份的,該基金賬戶中的本基金份額仍保留在原基金代碼(260102)下,繼續享有A級份額的收益。
如投資者單個基金賬戶于2010年4月30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500萬份的,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將自動升級該基金賬戶中的本基金份額為B級份額,賬戶中的未結轉收益不結轉,一并帶入B級份額;升級后的B級份額于2010年4月30日起享有B級份額的收益,投資者可于2010年5月4日查詢到B級份額余額。
3、申購、贖回費率規定
本基金A級份額、B級份額的申購、贖回費率均為零。
4、分級后本基金A、B級基金份額與本公司其他基金間的轉換業務
景順長城貨幣市場基金已開通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具體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在本基金分級期間,A級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繼續開放,B級基金份額與上述基金間的轉換業務自2010年4月30日起開放,并同時適用已公布的基金轉換費率及基金轉換業務規則。本基金A、B級基金份額轉換轉出及轉換轉入的限額相同,具體詳見下表:
交易限額
份額類別
景順長城貨幣基金A、B級基金份額
最低轉出份額
1000份
1000份
最低轉入金額
不限
不限
本基金A、B級份額間不開放相互轉換業務。投資者由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轉入本基金A、B級份額后,注冊登記機構將根據投資者單個基金賬戶內持有的本基金余額來判斷是否應對轉入的基金份額予以升級或降級處理。
5、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處A、B級份額余額低于最低持有限額時
如因贖回導致投資者A、B級份額余額低于在銷售機構保留的最低持有份額時,剩余份額將被強制贖回。
(三) 基金每萬份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計算與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將每日分別計算A、B級基金份額的每萬份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披露各級基金份額開放日的基金每萬份凈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B級基金份額的基金每萬份凈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將自2010年4月30日起計算,并于2010年5月4日開始對外公布。
基金分級后,各級基金份額的收益支付仍然采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與分級前完全相同。
二、變更業績比較基準
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由原先的“稅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變更為“稅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上述業績比較基準的變更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現金管理的工具,同期7天存款利率相比較而言更能體現本基金良好的流動性與安全性。上述變更不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對本基金投資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
三、基金合同修改
為確保變更景順長城貨幣市場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就《景順長城景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本項修訂不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本公司已就修訂內容與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基于上述業績基準的變更,《基金合同》“十九 基金的投資”部分“(四)投資策略5、業績比較基準”同時做如下修改:
“貨幣市場基金:稅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當市場上有更加適合的業績比較基準,在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相關規定對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變更并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份額分級規則于2010年4月30日起生效,投資者可于2010年5月4日起至銷售機構網點查詢分級后本基金A、B級份額余額。
2、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B級份額開始接受交易申請。
3、A級、B級基金份額共同受《景順長城景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束,享有相關權利,承擔相關義務,凡基金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中對基金或基金份額等事項的提及,除明確說明外,均包括A級、B級二類基金份額。
4、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詢方法
1、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606]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垂詢相關事宜。
2、銷售機構
本公司直銷中心、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浙商銀行、交通銀行、天相投顧、長城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國信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招商證券、興業證券、國泰君安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廣發證券、華泰聯合證券、國都證券、海通證券、中信金通證券、中銀國際證券、安信證券、國元證券、信達證券、西部證券、廣發華福證券、中金公司、華寶證券、愛建證券、英大證券、方正證券等銷售機構網點。
特此公告。
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