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杰
最近基金公司開始陸續發放2009年年終獎,業內的送別聚會也多了起來,其中最知名的當屬上投摩根前總經理王鴻嬪,歡送會上她和20多名前部下意氣風發地喝掉了兩箱半紅酒。不過與王鴻嬪撤回臺灣不同的是,更多人員流向了私募。對此,基金公司想出的“對策”多半也是隔靴搔癢,沒有點中要害。
憑借著機制優勢,私募基金近來發展之快確實讓人咋舌。目前有100多家私募公司發行了共約600只陽光私募產品,總規模達到400億左右。相信如果不是信托新開戶被暫停,2010年的私募產品發行會出現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增長。
但是,陽光私募發展受限并不一定意味著公募基金就能搶得市場份額,扣發年終獎也阻擋不了高端人才向私募流動。廣州一位知名基金經理近期就加盟了上海一家私募公司。
一位明星私募經理毫不諱言離開公募最關鍵的一點是“自己不能炒股票”,自己的錢只能在銀行趴著,無法實現財富的增值。而且,基金經理不光要上報自己的賬號,還要上報配偶及直系親屬的賬號,配偶被監管還可以理解,但直系親屬也被監管這點讓很多人不舒服,僅因為你從事的工作,就給這些親屬的投資理財造成了不便。相比而言,自由度讓私募吸引力變得非常大了。
其實從海外來看,允許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是主流。當然,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要備案,也要公開相關信息。一般來講,海外基金公司內部規定比法律還細致還嚴格,因為基金經理的行為影響到基金公司的聲譽和利益。如一位華爾街人士介紹,他們公司規定基金經理賬戶須交由公司相關部門監控,而且在買股票前必須獲得批準。基金經理若買自己管理的基金準備建倉的股票,必須以高于基金的買入價買入,在賣出時不許高于基金的賣出價,同時持有期限必須在三個月以上。此外,對個人買賣股票一年中買入的次數也作了限制。事實上,堵不如疏,越是公開透明,越是能降低風險。正是由于有完備的規定和職位本身的不菲收入,基金經理們大多不會輕易去踩監管紅線,否則麻煩無窮,得不償失。
當然,允許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與現行法規不符,當下未必有可行性。但海外的有效經驗仍可帶給我們更多新的思考,幫助我們求解公募人才流失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