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深交所發布公告對勁嘉股份相關當事人進行公開譴責。
經查明,深圳勁嘉彩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9月19日披露的《關于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洽談合作的提示性公告》中表示“公司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正在接觸洽談為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提供煙標印刷的合作事宜”,該項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公司沒有及時進行更正,直到2009年11月6日才披露更正公告。勁嘉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該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莊德智和常務副總經理沈海祥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經該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決定對莊德智和沈海祥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并將記入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張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