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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證券代碼:600644股票簡稱:樂山電力編號:臨2010-02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于2010年2月5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發出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的通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于2010年2月8日在樂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號樓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11名,親自出席會議董事9名,委托出席會議董事2名(其中:獨立董事王國華因公事出國、獨立董事張言慶因公事出差均委托獨立董事紀昌全出席會議),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廖政權先生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以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同意推選廖政權、謝永康、魏曉天、趙勤、孫志遠、許拉弟、蔣毅、紀昌全、毛杰、韓慧芳、邵世偉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其中:紀昌全、毛杰、韓慧芳、邵世偉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公司現任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個人簡歷后,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以及中國證監會確定的為市場禁入者,其任職資格合法;公司股東提名的樂山電力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程序合乎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廖政權、謝永康、魏曉天、趙勤、孫志遠、許拉弟、蔣毅作為樂山電力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同意紀昌全、毛杰、韓慧芳、邵世偉作為樂山電力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第七屆董事會董事人選之前,第六屆董事會董事應當繼續履行董事職務。

  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一;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附件二。

  二、以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召開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廖政權,男,漢族,1964年8月生,四川仁壽人,中共黨員, 1982年8月參加工作,四川大學國民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

  工作簡歷

  1982.08—1984.07 樂山供電局眉山分局干部;

  1984.08—1985.08 樂山供電局勞動人事科干部;

  1985.09—1987.07 成都電力職工大學學生;

  1987.08—1992.09 樂山供電局勞動人事科干部;

  1992.10—1993.09 樂山電業局組干處副處長;

  1993.10—1996.09 樂山電業局組干處處長;

  1996.10—1998.05 樂山電業局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1998.05—1998.08 樂山電業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漢源縣副縣長;

  1998.08—1999.10 內江電業局黨委書記兼漢源縣副縣長;

  1999.10—2001.08 內江電業局黨委書記;

  2001.08—2007.02 樂山電業局黨委書記;

  2007.02— 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趙勤,男,漢族,1957年11月生,重慶涪陵人,中共黨員, 1975年8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

  工作簡歷

  1975.08—1978.03 重慶涪陵開平公社知青;

  1978.03—1980.11 重慶電力學校讀書;

  1980.11—1982.08 成都供電局基建科技術員;

  1982.08—1990.01 成都供電局基建科副科長;

  1990.01—1992.06 成都電業局基建處處長;

  1992.06—2001.08 成都電業局副局長;

  2001.08—2001.12 四川省電力公司眉山公司籌備處主任;

  2001.12—2005.01 四川省電力公司眉山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5.01—2007.02 樂山電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7.02— 樂山電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兼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孫志遠,男,漢族,1965年8月生,四川新津人,中共黨員, 1987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

  工作簡歷

  1983.09-1987.07 長沙水電師范學院上大學;

  1987.07-1991.12 樂山供電局財務科工作;

  1991.12-1995.08 樂山電業局財務處副處長;

  1995.08-1996.05 樂山電業局井研供電局副局長;

  1996.05-1996.12 樂山電業局嘉州供電局副局長;

  1996.12-2000.10 樂山電業局副總會計師兼財務處處長;

  2000.10-2001.06 樂山電業局副總會計師;

  2001.06-2004.11 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公司總會計師;

  2004.11-2007.02 樂山電業局總會計師;

  2007.02-今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4)蔣毅,男,漢族,1970年8月生,浙江青田人,中共黨員, 1993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大學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現任四川省電力公司證券資產管理中心資本運作處處長。

  工作簡歷

  1989.09—1993.07 四川大學上大學;

  1993.07—2000.06 四川電力調度中心專責;

  2000.07—2001.04 借調四川省電力公司投資部工作;

  2001.04—2005.12 四川省電力公司投資部專責;

  2006.01—2007.09四川省電力公司財務部工作;

  2007.09—2008.01四川省電力公司財務部證券投資處處長;

  2008.01— 四川省電力公司證券資產管理部(證券資產管理中心)資本運作處處長。

  (2007年2月起兼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謝永康:

  姓名

  謝永康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歲)

  1965.06

  照片

  民族

  漢

  籍貫

  夾江

  出生地

  夾江

  入黨時間

  1987.06

  參加工作時間

  1987.08

  健康狀況

  健康

  專業技術職務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研究生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西南財經大學農經系金融專業

  在職

  教育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現任職務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負責人

  擬任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擬免職務

  簡

  歷

  2002.02_____2005.06市財政局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05.07_____至今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負責人

  6)許拉弟:

  姓名

  許拉弟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1970.8

  民族

  漢

  籍貫

  四川.犍為

  出生地

  四川.犍為

  入黨時間

  1998.11

  參加工作時間

  1990.12

  健康狀況

  良好

  專業技術職務

  會計師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會計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專科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專業

  在職

  教育

  本科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中共四川省委黨校

  現任職務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

  擬任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簡

  歷

  2001.10---2005.3 樂山市經貿委工作,2001年1月任經濟運行科副科長

  2005.3---至今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

  7)魏曉天,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在峨眉建南機械廠工作,歷任技術員、車間黨支部副書記、分工會主席、廠黨辦主任、廠團委書記;

  1988年7月至1993年1月先后在五通橋區委組織部和樂山市委組織部工作,歷任區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副區級組織員、樂山市市委組織部經干處主任干事;

  1993年5月至1996年3月由政府下派到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

  1996年3月至1997年6月在四川槽漁灘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經理;

  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在樂山市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任總經理;

  2000年4月至今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紀昌全:

  姓名

  紀昌全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歲)

  1963.04

  照片

  民族

  漢

  籍貫

  四川簡陽

  出生地

  四川簡陽

  入黨時間

  1990.06

  參加工作時間

  1983.07

  健康狀況

  健康

  專業技術職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會計、審計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中專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重慶鋼鐵專科學校會計專業

  在職

  教育

  大專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西南財經學院會計專業

  現任職務

  樂山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

  擬任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擬免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簡

  歷

  2000.01 ~ 至今 樂山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董事長

  (2007年2月起兼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毛杰

  姓名

  毛杰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歲)

  1965.5

  照片

  民族

  漢

  籍貫

  四川樂山

  出生地

  四川.樂山

  入黨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1987.7

  健康狀況

  良好

  專業技術職務

  注冊律師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法律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大學本科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

  在職

  教育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現任職務

  四川高貿律師事務所 主任

  擬任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擬免職務

  簡

  歷

  1993.5—至今先后在樂山經濟律師事務所、樂山英特律師事務所、四川高貿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

  (2007年2月起兼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韓慧芳,女,漢族,1944 年5 月生,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計統系統計專業畢業。歷任北京市石油公司科室統計員、物價員,國家物價局重工業產品價格司能源處副處長、處長,能源和原材料處處長,國家發改委(計委)價格司處長、副司長、巡視員,中國價格協會能源供水價格專業委員會會長,2007 年至今擔任中國價格協會副會長兼能源供水價格專業委員會會長,2008 年6 月起擔任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

  4)邵世偉,男,漢族,1945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共中央黨校哲學、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畢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能源部農電司副司長,電力部法規司司長,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廳代主任,華東宜興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東電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附件二: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四川省電力公司現就提名韓慧芳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韓慧芳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被提名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七、被提名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備案工作的通知》(上證上字[2008]120號)第一條規定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情形進行核實。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省電力公司

  2009年1月11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四川省電力公司現就提名邵世偉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邵世偉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被提名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七、被提名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備案工作的通知》(上證上字[2008]120號)第一條規定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情形進行核實。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省電力公司

  2009年1月11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現就提名紀昌全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被提名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七、被提名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備案工作的通知》(上證上字[2008]120號)第一條規定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情形進行核實。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現就提名毛杰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被提名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七、被提名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備案工作的通知》(上證上字[2008]120號)第一條規定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情形進行核實。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09年2月3日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韓慧芳,作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四、本人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七、本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八、本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十、本人沒有從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證向擬任職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歷表等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本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韓慧芳

  2010年1月8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邵世偉,作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四、本人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七、本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八、本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十、本人沒有從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證向擬任職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歷表等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本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邵世偉

  2010年1月8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紀昌全,作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四、本人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七、本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八、本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十、本人沒有從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證向擬任職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歷表等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本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 紀昌全

  2010年2月3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毛杰,作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四、本人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董事(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內不是為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以及其控股股東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七、本人不在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八、本人不是國家公務員,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或任職獨立董事不違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的規定;

  十、本人沒有從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條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證向擬任職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歷表等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包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五家,本人在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毛杰

  2010年2月3日

  證券代碼:600644股票簡稱:樂山電力編號:臨2010-03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于2010年2月8日下午在金海棠大酒店五號樓三樓會議室召開,公司四名監事出席了會議,監事鄭大金因公出差書面委托監事趙衛華代行職權。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杜品春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審議并形成決議如下:

  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會議同意股東提名的趙衛華、趙雄翔、楊向東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簡歷附后。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監事會兩名職工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

  特此公告。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0一0年二月九日

  附件: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簡歷

  1)趙衛華,女,1961年6月生,漢族,四川合江人。1981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8月入黨,1983年2月重慶工業學校會計學專業中專畢業,1998年12月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2004年7月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高級會計師。現任四川省電力公司審計部副主任。

  工作簡歷

  1981.03—1983.02 宜賓豆壩電廠工作并在重慶工業學校財會班學習;

  1983.02—1990.02 宜賓豆壩電廠財務科工作;

  1990.02—1993.04 宜賓豆壩電廠財務科副科長;

  1993.04—2000.03 宜賓發電總廠財務處處長、副總經濟師;

  2000.03—2000.06 四川省電力局審計處工作;

  2000.06—2006.03 四川省電力公司審計部綜合審計處處長;

  2006.03—今四川省電力公司審計部副主任。

  2)趙雄翔,男,漢族,1970年11月生,江蘇南京人,1992年4月參加工作,1998年1月四川聯合大學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200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會計師,現任四川省電力公司財務資產部價稅處處長。

  主要工作經歷:

  1988.01-1991.01 上海冶金專科學校物資管理專業學習

  1992.04-1999.08四川電力建設集團公司物資部工作

  1999.08-2000.06四川省電力工業局財務處專責

  2000.07-2007.09四川省電力公司財務部專責

  2007.09- 四川省電力公司財務部、財務資產部價稅處處長。

  3)楊向東

  姓名

  楊向東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歲)

  1967.12

  照片

  民族

  漢

  籍貫

  四川.峨邊

  出生地

  四川.峨邊

  入黨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1988年

  健康狀況

  良好

  專業技術職務

  講師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律師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本科.法學學士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

  在職

  教育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現任職務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部門經理

  擬任職務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擬免職務

  簡

  歷

  2002—2005年 樂山市政府法制辦工作;

  2005年—至今 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部門經理.

  證券代碼:600644股票簡稱:樂山電力編號:臨2010-04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召開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召開時間:2010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13:00時

  ● 股權登記日:2010年3月1日

  ● 會議召開地點:樂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號樓三樓會議室

  ● 會議方式:現場召開方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定于2010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13:00時,會議地點為樂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號樓三樓會議室,會議采用現場方式召開。

  二、會議審議事項

  序號

  提議內容

  是否為特別決議事項

  1

  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否

  2

  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否

  本次股東大會對以上議案中董事、監事候選人采用逐項表決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三、會議出席對象

  1、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授權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2、截止2010年3月1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東;

  3、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4、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四、參會方法

  1、參會登記手續: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持股憑證;委托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和有效持股憑證。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持股憑證。

  2、參會登記地點: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嘉定北路46號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辦。

  3、其他相關事宜按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辦理。

  4、參會登記時間:2010年3月4日-3月5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參會登記手續不作為股東依法參加股東大會的必備條件。

  五、其他事項

  1、會期半天,參加會議的股東食宿費、交通費用自理。

  2、聯系方式:

  聯系人:譚俊 曾躍馳

  電話:0833-24458000833-2445850

  傳真:0833-2445800

  六、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及公告。

  特此通知。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附: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為出席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名): 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股東賬號:

  持股數量:

  委托時間:年月日有效期限:

  委托人對審議事項的表決指示:

  (法人股股東單位名稱及蓋章)

  (注:本授權委托書復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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