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張旭康
上海銀監局要求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措施嚴控房地產信貸風險。
一是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風險監控。密切關注房地產企業尤其是高價圈地的開發商、脫離核心主業進入房地產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杠桿率,加強對開發商、項目公司和母公司的并表風險管理,增強逆周期的風險預測力。嚴禁對項目資本金不足,“四證”不齊等不合規的房地產企業或項目發放貸款。對調查發現和經相關部門查實的存在囤地、捂房行為的開發企業,不得對其發放新增貸款,已有貸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二是要強化房貸行為的規范。堅決控制投資投機性購房貸款,凡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首付最低四成,貸款利率嚴格按風險定價。并求在滬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強風險意識,拒絕對投資投機行為的融資,加大差別化信貸執行力度。不折不扣落實與借款人“面談、面簽”制度。嚴格落實《住房按揭貸款業務自律公約》,堅決取消房貸業務返點。變相返點的銀行,一經發現,嚴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