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茵
□本報記者 朱茵 上海報道
新股中國一重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為5.70元/股,低于發行價格區間上限5.80元/股。這是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以來首例未以發行價格區間上限定價的新股。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通過各證券交易網點將網上中簽申購款的差價部分與未中簽的網上申購款同時向投資者退還。
由于中國一重的申購日(1月29日和2月1日)A股市場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跌,市場整體估值水平下移。因此盡管本次中國一重在發行區間上限的超額認購倍數與最終發行價格之上的超額認購倍數相同,為給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安全邊際,主承銷商與發行人最終商定適當低于發行價格區間上限定價。
此外,本次發行方案還將網下發行比例提高到了50%的上限,發行人與承銷商認為,在提高了機構投資者獲配比例的同時,能進一步體現不同機構在報價上的差異。
自2009年6月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以來,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同時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現象,尤其在最近新股頻頻破發的情形下,市場各方都在關注并熱議如何進一步深化發行體制改革。
在現有發行體制下,機構投資者有兩次詢價的機會:在初步詢價階段,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累計投標詢價階段,詢價對象再次在該發行價格區間內申報自身的擬申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最后根據統計結果確定最后的發行價格。長期以來,大家都習慣了直接將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確定為最后發行價格的做法,某種程度上失去了累計投標詢價階段進一步挖掘發行人投資價值、真實充分體現買賣雙方意愿的功能。
中國一重發行價格低于累計投標詢價區間上限,打破了一直以來的市場慣例,成為市場化發行的又一新嘗試。此前中國北車曾在初步詢價披露的發行規模為不超過30億股的基礎上,最終確定發行股數為25億股,縮減規模占計劃發行規模的比例達到17%。
在市場波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機構投資者對股票流動性(參與網上申購無鎖定期)及配售數量(參與網下申購配售比例較高)的要求正成為主承銷商要面對及研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