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雅文
深交所1月22日發布公告,因存在違規擔保和資金占用等嚴重違規問題,深交所對ST錦化(000818)及其控股股東錦化集團公司、董事陳世杰、孟建華、王鐵山以及財務總監李曉光予以公開譴責處分。深交所于2009年12月2日起對ST錦化股票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經查明:2007年以來,ST錦化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多次占用ST錦化資金;同時,ST錦化還多次違規對外擔保,信息披露工作存在重大違規情形。
2007年和2008年,ST錦化多次未履行法定審議程序即向錦化集團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資金幫助對方歸還銀行貸款,為對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且未依法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2007年年末錦化集團及其附屬企業違規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1億元(未在年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項目中進行披露)。2008年年末錦化集團及其附屬企業違規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1800萬元。2008年和2009年,ST錦化多次未經股東大會審議即為資產負債率大于70%的公司提供擔保,且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