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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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是股權的一種。因此,包括公司、合伙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轉讓限售股一向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轉讓財產時,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通常高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而《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這也是公司、合伙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在限售股解禁后,通常會繼續持有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此觀之,財政部、稅務總局和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施行,對股市的影響應該十分有限。截至2010年1月4日,限售股面值6,378.30億元,由下列股份構成:國有持股5,275.05億元(其中國家持股3,658.31億元、國有法人持股1,616.74億元),其他內資持股971.40億元(其中境內法人持股667.88億元、機構配售股份85.76億元、境內自然人持股217.77億元),外資持股131.85億元(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31.65億元、境外自然人持股0.69億元)。《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們并不清楚持股的境外自然人是否在境內居住滿一年。好在境外自然人持股數量很少,在此忽略不計。這樣,限售股中的境內自然人持股占全部限售股比重也就3.41%。這就不難理解,《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股價指數并未上漲的原因。
筆者以為,《通知》的施行,主要對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構成利好。據Wind資訊,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的,涉及701家上市公司。其中,蘇寧電器(002024.SZ)和ST寶利來(000008.SZ)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分別為1,361,384,140元和90元,為自然人持有限售股數量最大和最小的上市公司。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超過1,000萬元的,僅296家公司,其合計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214.52億元,占全部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的98.51%,且這些持股絕大部分發生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公司身上。以51家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超過1億元的上市公司為例。主板上市公司中僅有金發科技的7.37億元、京東方A的7.00億元、TCL集團的2.32億元、杭蕭鋼構的1.35億元、華麗家族的1.18億元、保利地產的1.17億元、天茂集團的1.00億元、華電國際(華電國際電力,600027.SH和01071.HK)的1.00億元等零零星星幾個案例。因此,《通知》的施行,對主板行情的影響可以說微乎其微。它產生的利好作用,主要體現在境內自然人持有限售股的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公司身上。
此外,盡管轉讓限售股時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通常高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但由于注銷企業程序復雜,成本不低,因而也基本不存在將境外法人持有的限售股轉為自然人持有限售股的可能。這已經為《通知》施行前的實踐所證明。
(作者系西南證券股份公司場外交易市場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