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葉勇 ○編輯 全澤源
盡管外資創投對設立人民幣基金熱情高漲,但他們卻面臨這三大困境。
中外合資基金的尷尬
中外合資人民幣基金作為近幾年較為盛行的一種外資介入人民幣基金的形式曾受到廣泛關注。2003年,《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頒布,外資開始摸索設立人民幣基金。從法律架構看,中外合資人民幣基金有兩種:一是非法人制的中外合作創業投資企業,二是公司制中外合資創業投資企業。但是,中外合資名聲好聽,實際操作中則在投資和退出上兩頭撈不著好,已經不被業界看好。
投資上,準入方面沒有比美元基金更優的待遇,無論外資成分占比多少,都要受到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退出上,結匯困難,是按項目審批結匯,且結匯只能在被投企業層面完成,利潤匯出審批程序繁瑣。此外,其中的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創投企業形式的稅收政策不明確,且設立門檻高、審批程序復雜、耗時長。
德同資本創始合伙人邵俊直言:“中外合作制做成了有什么意義?可以說是豬八戒照鏡子——里外不是人,投資時被看成是外資,運營成本上卻跟內資一樣。”據了解,德同2007年底與蘇州創投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制基金除稅收優惠外,就沒有得到與人民幣基金同等的待遇。
純人民幣基金的障礙
作為目前的兩個主要形式之一,純人民幣基金成為外資GP覬覦的重中之重。中華創業投資協會的調研顯示,目前外資VC/PE機構更傾向于設立完全由本土LP投資的人民幣基金,即純人民幣基金。參與調查的近期有設立人民幣基金計劃的外資VC/PE機構中,64%的機構表示將設立純人民幣基金。該協會認為,今后純人民幣基金將成為主流。
外資GP募純人民幣基金仍然面臨三大障礙:第一,募資方面,業界普遍反映募資困難,有質量的本土LP有限,與本土LP溝通和關系處理難。第二,外資通過其在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作為GP設立的有限合伙人民幣基金結匯困難,另外,是否可以不受產業投資指導目錄限制也不明確。第三,國家層面的有限合伙人民幣基金稅收政策不明確。
在美國普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華偉看來,目前國內的富有的個人多數有過掙大錢的經歷,不相信別人會管好他的錢,也不滿足管理人所承諾的收益率,更不愿意在沒賺錢之前就付基金管理費。
邵俊認為,中國缺少機構投資者參與是主要原因,“僅有一個社保基金,它的投資額還很大,且不能超過30%,比如給弘毅投了20億,弘毅要找剩下的60億,而弘毅花了一年以上都找不到匹配資金。所以,如何呼吁機構投資者開放是根本問題,這比改變個人投資者行為習慣更現實。”
稅負遠重于美元基金投資
陷入設立人民幣基金狂熱的外資GP還必須考慮稅負問題,因為搞人民幣基金的稅務成本遠高于其輕車熟路的離岸美元基金。
畢馬威中國稅務合伙人古軍華表示,如果是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只要在境內沒有常設機構,退出時候所得稅只有10%。但是,如果是設立人民幣基金則大不一樣。“境外機構落地境內,收入要在境內征稅,可能會按5%征收營業稅,同時,退出回報所得要征收25%的稅,此外,還要加收股息的預提所得稅(WHT),稅負遠高于美元基金的10%。這可能是境外基金做人民幣基金的障礙。”